【亿邦原创】5月29日消息,在2019中国电子商务大会电商法论坛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发表了相关演讲。他表示,在涉及《电子商务法》领域,中消协主要开展并将继续开展以下工作:一、积极参与立法,主动反映消费者意见;二、主动开展专题解读和调查,配合《电子商务法》宣传落实;三、努力履行职责,全方位保护电子商务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 “2019中国电子商务大会”于5月28日至6月1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召开。本届大会由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北京市商务局承办。
作为“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京交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会以“数据驱动·开放融合”为主题,旨在分享全球电商发展最前沿的理念和成果,洞悉全球电商最新发展趋势,聚焦探讨电商热点话题,进一步突出高端化、国际化和专业化特点,引领全球电商发展。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董祝礼
温馨提示:本文为速记初审稿,保证现场嘉宾原意,未经删节,或存纰漏,敬请谅解。
以下为演讲实录:
董祝礼:各位领导、专家,各位电子商务企业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我来自于中国消费者协会。非常荣幸能收到论坛组委会的邀请,参加“规范促进并举,护航健康发展——电商法论坛”,来和大家共同探讨利用《电子商务法》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话题。中国电子商务大会自2011年以来,已经连续举办八届,今年是第九届,已经成为分享行业理念成果、明晰行业发展趋势、引领全球电商发展的重要平台。听了刚才各位领导、专家的发言,我本人也受益颇多,得到了很多行业第一手的资讯和信息,可谓是不虚此行。
今天专业论坛的主题是“规范促进并举,护航健康发展”,将“规范”放在了“促进”前面,这充分体现了论坛主办方“规范才能走得更稳和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才能发展的更好”的理念。众所周知,中国的电子商务行业已经经历了近二十年的高速发展,从最近多家电商企业公布的财报数据看,也依然延续了高增长的发展势头。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是飞速发展的中国经济的缩影和集中体现,这种高速发展既是各种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结果,也是发展中不断规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体现。
当然,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对新时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消费者组织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与传统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相比,我们现在更多的精力要投入到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电子商务固有的交易远程化、程式化特点,加剧了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取证和维权困难。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的网络购物假冒伪劣问题、网络新兴行业安全保障问题、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诸多问题,的确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规范和监督,这也是中消协要进一步落实《电子商务法》的出发点。
在涉及《电子商务法》领域,中消协主要开展并将继续开展以下工作:
一、积极参与立法,主动反映消费者意见
作为电子商务领域的“基本法”,《电子商务法》立法自2013年12月启动。自2014年以来,中消协和各地消协主动履行《消法》赋予的参与立法立标职责,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法》制定工作:
(一)聚焦电商热点问题,开展专题理论研究。一是组织专家开展“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合同与电子数据规则”等两个电子商务立法课题研究,并向有关政府部门和立法机关提交研究报告;二是先后组织召开三次《电子商务法》专题座谈会,邀请有关专家、律师等社会人士对《电子商务法》研提修改意见; 三是就共享单车押金不退、网约车安全消费、打击网络假冒伪劣等网络消费热点问题分别组织专题会议,邀请消费者代表参加,共同商讨消费维权对策,并公开建议《电子商务法》规制押金收取和退还、细化平台经营者义务和责任、明确先行赔付和连带责任适用情形等,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二)积极直接参与全国人大立法工作,提出消协组织相关意见。一是两次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电子商务法》座谈会,就有关消费者保护内容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就《电子商务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三次审议稿向全国人大前后三次提交书面修改意见202条,专家、律师意见154条,网络交易投诉统计分析,“双十一”网络购物商品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消费体察报告等,并提供28个典型案例;三是前后三次组织全国副省级以上消协参与立法征询工作,在征求消费者和各界意见基础上,中消协和各地消协重点关注并就平台经营者义务和责任、网络交易收取预付费与押金规制、信息披露与促销规制、格式条款制定与约束、商品服务质量担保、不正当竞争行为、个人信息保护与救济、快递服务、电子支付、先行赔付规定、特定连带责任、举证责任、法律责任等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受到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并在立法中给予有力回应,为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为,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有效解决消费纠纷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
在草案第四次审议中,中消协还就四审稿中平台责任、安全保障义务等问题及时表态,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注和重视,促进了对相关法条的修改。
二、主动开展专题解读和调查,配合《电子商务法》宣传落实
(一)开展专题调查,配合《电子商务法》宣传实施。《电子商务法》颁布后,中消协发布了《电子商务法》消费者认知情况问卷调查报告,本次调查通过网络渠道投放问卷,共回收有效样本12196个,同时通过舆情系统采集网络消费评论共计335342条。调查结果显示:《电子商务法》知晓率为57.8%,还不足六成,质量不合格和假冒伪劣是电商领域最突出的两大问题,近三成受访者表示曾遭遇双11砍单,超半数受访者表示遭遇过跨境电商假货问题,七成受访者表示遭遇过网络商品售假问题。此外通过对消费者的网络评论分析发现,售后服务困难、物流配送时间长、配送质量差等问题同样严重影响跨境电商平台的购物体验。北京市消协2017年3月对外发布了《电商砍单调查报告》,显示超八成被调查者表示示有过被“砍单” 的经历。
(二)解读《电子商务法》十大亮点,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指引。《电子商务法》通过后,我会结合相关消费者投诉和案例,对外公开发布对《电子商务法》的专项解读,总结了微信、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纳入管理;禁止虚构交易、编造评价,平台不得删除评价;搜索结果附非个人特征选项,制约大数据杀熟;搭售要显著提示,“默认勾选”被禁止;明示押金退还方式、程序,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规制平台不正当竞争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平台经营者自营应显著标记,依法担责;平台经营者未尽自身应尽义务,应依法承担责任;付款成功,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随意毁约;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保障消费者依法维权等十大亮点,并附相关法条和典型案例,为广大消费者了解和适用《电子商务法》提供指引,得到了媒体广泛报道和转载。
三、努力履行职责,全方位保护电子商务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强化《电子商务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实施氛围。中消协和各地方消协将就《电子商务法》和相关配套法规广泛普法竞赛、宣传调查和培训交流,推动相关法律规定的落实实施。同时持续组织对经营者的专项培训,为《电子商务法》的实施筑牢基础。继续强化信息消费、预付式消费、网络消费领域等热点问题研究,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和配套规定完善。
(二)参与配套法规制定,促进《电子商务法》更好落实。作为《电子商务法》的配套法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消协前期已专门派员参加过总局网监司组织的意见征求会,将持续跟踪,积极参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工作,为《电子商务法》的更好贯彻落实创造条件。
(三)聚焦电商消费热点,持续开展监督。围绕电商消费热点领域,开展对重点企业的体验式调查和定向监督工作。紧盯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电商维权难点,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维权合力,推动问题解决。整合社会各方面维权资源,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志愿者和广大消费者的作用,挑战行业潜规则、揭批企业“霸王条款”,促进行业企业整改,促进消费环境改善。
(四)以《电子商务法》为指引,持续做好电商消费投诉处理。中消协将以《电子商务法》和配套新规为指引,着力做好电商消费投诉处理和解决,以消费者投诉个案落实《电子商务法》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同时总结剖析《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的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指引。继续扩大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覆盖范围,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更多便利。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关键在于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消协愿与各方一道,继续落实好《电子商务法》,合力推进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做出贡献。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