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具体而言,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凭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材料信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操作时,应根据货物销售的情况,确定申报办理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已申报办理出口预退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核算期截止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若未在截止时间内办理,纳税人应当先行办理出口预退税核算,待其办结核算手续并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税务机关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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