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18日消息,云南省统计局公开数据显示:4月份云南经济运行情况。
以下为数据公告原文:
4月份,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省经济延续稳定恢复发展态势。
一、工业生产稳步复苏,企业效益持续改善
4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增速较上月提高2.7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6.2%。从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6%,两年平均下降3.5%;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3%,两年平均增长8.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19.0%,两年平均增长2.2%。从主要行业看,烟草制品业增长13.4%,两年平均增长10.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29.7%,两年平均增长53.6%;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17.7%,两年平均增长5.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6.8%,两年平均增长14.3%;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3.8%,两年平均增长11.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0.0%,两年平均增长2.1%。从主要工业产品看,成品钢材产量254.21万吨,同比增长18.6%,两年平均增长16.7%;十种有色金属产量51.84万吨,同比增长42.1%,两年平均增长31.8%;平板玻璃产量232.79万重量箱,同比增长4.6%,两年平均增长18.1%;单晶硅产量1395.11万千克,同比增长20.2%,两年平均增长78.3%。1-4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6%,两年平均增长7.0%。
1-3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976.28亿元,同比增长26.6%,两年平均增长6.9%;实现利税总额780.69亿元,同比增长22.3%,其中,实现利润总额298.67亿元,同比增长57.6%。
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平稳,民间投资增长较快
1-4月份,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7.8%,两年平均增长6.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85.7%,两年平均增长32.0%;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7.2%,两年平均增长4.2%;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3.6%,两年平均增长5.0%。从重点领域看,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9.2%,两年平均增长14.6%;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7.5%,两年平均增长4.3%;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0.9%,两年平均增长3.8%。从房地产市场看,全省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18.2%,两年平均增长13.8%;其中,住宅投资同比增长19.1%,两年平均增长14.0%;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25.9%,两年平均增长1.6%;销售额同比增长37.1%,两年平均增长5.1%。
三、市场消费加快恢复,多数商品销售保持较快增长
4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7.55亿元,同比增长16.3%,两年平均增长5.6%,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12.0%。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64.19亿元,同比增长16.4%,两年平均增长5.6%;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113.35亿元,同比增长15.6%,两年平均增长5.9%。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实现754.50亿元,同比增长14.2%,两年平均增长5.7%;餐饮收入实现123.05亿元,同比增长31.4%,两年平均增长5.3%。从商品销售类别看,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类值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5.08亿元,同比增长36.5%;粮油、食品类增长20.1%;饮料类增长16.4%;日用品类增长9.7%;中西药品类增长11.0%;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21.3%;石油及制品类增长13.3%,汽车类增长3.6%。1-4月份,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575.61亿元,同比增长22.4%,两年平均增长3.8%。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855.74亿元,同比增长23.5%。
四、对外贸易持续恢复,出口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1-4月份,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966.97亿元,同比增长55.2%,增速较1-3月回落4.5个百分点。其中,出口539.26亿元,同比增长128.8%;进口427.71亿元,同比增长10.5%。
五、财政收支平稳增长,民生支出继续加大
4月份,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8.32亿元,同比增长7.2%。1-4月份,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6.82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税收收入527.92亿元,同比增长12.1%;非税收入228.91亿元,同比增长5.6%。在主要税收中,国内增值税227.40亿元,同比增长10.2%;企业所得税90.72亿元,同比增长5.5%;个人所得税20.04亿元,同比增长8.4%。
4月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16亿元,同比下降10.1%。1-4月份,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4.17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59亿元,同比增长5.1%;教育支出365.51亿元,同比增长10.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7.53亿元,同比增长6.5%;科学技术支出13.82亿元,同比增长42.9%;卫生健康支出279.16亿元,同比增长10.1%。
六、金融市场运行平稳,存贷款余额持续增加
4月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5555.09亿元,比年初增加80.1亿元,同比增长4.7%,增速与上月持平,其中,住户存款同比增长10.5%,非金融企业存款同比下降1.9%;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6195.92亿元,比年初增加1544.72亿元,同比增长11.0%,增速较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短期贷款同比增长7.8%,中长期贷款增长13.8%,在中长期贷款中,个人消费贷款增长19.8%。
总的来看,4月份全省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同时也要看到,经济发展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不断增多,边境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下阶段,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云南省日前还公布了以下关键数据:
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云南省统计局
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省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省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省总人口(常住人口)为47209277人。16个州(市)中,常住人口超过500万人的有3个,在300万人至500万人之间的有3个,在100万人至300万人之间的有8个,少于100万人的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合计人口占全省总人口比重为40.92%。
二、户别人口
全省共有家庭户15146831户,集体户714726户,家庭户人口为43695762人,集体户人口为351351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5人。
三、民族人口
全省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1573245人,占总人口的66.8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5636032人,占总人口的33.12%。
四、人口性别构成
全省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4420924人,占总人口的51.73%;女性人口为22788353人,占总人口的48.2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16,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84下降0.68。
五、人口年龄构成
全省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237474人,占总人口的19.57%;15-59岁人口为30933773人,占总人口的65.52%;60岁及以上人口为7038030人,占总人口的14.9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073259人,占总人口的10.7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6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12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47673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88041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80437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83824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778人上升为11601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376人上升为10338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7480人上升为2924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3388人下降为35667人。
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19328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574862人,文盲率由6.03%下降为4.65%,下降1.38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省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3628564人,占总人口的50.0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580713人,占总人口的49.9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85个百分点。
八、流动人口
全省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2209314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610264人,流动人口为10599050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2230394人,省内流动人口为8368656人。
注: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全省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省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5. 0-15岁人口为9818670人,16-59岁人口为30352577人。
6. 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 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9. 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0. 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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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解读
2021年5月14日,在云南省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资讯发布会上,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公报形式发布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根据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全省总人口为4720.9万人,与2010年(云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4596.6万人相比,全省人口增加124.3万人。在全省人口持续保持增长的同时,“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我省人口流动和迁移趋势及其规律更加明显,人口集聚效应进一步加强。
一是全省人口进一步向“元江-哀牢山”一线的以东和以南地区流动和集聚。全省大致以元江-哀牢山一线为界,人口的流向和集聚呈现出明显的东西差异和南北差异。“元江-哀牢山”一线以东的滇中地区、滇东南个开蒙地区、洱海盆地地区的地势相对平坦,工农业较发达,是人口的主要流入和集聚地区。“元江-哀牢山”一线以南的瑞丽市、景洪市、思茅区等地区,水热、土地资源匹配较好,处于我国面向环印度洋、南亚、东南亚开放发展的前沿,是人口的次级流入和集聚地区。
二是人口向“十”字形区域和沿边区域流动和集聚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在交通促进、产业发展的拉动下,我省人口呈现出进一步向以“大理-楚雄-昆明-曲靖”+“昭通-昆明-玉溪-红河”形成的“十”字形区域流动和集聚的发展态势,全省人口向滇中城市群进一步集聚。2020年“七普”数据显示,“十”字形区域总人口为3180.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7.36%;“七普”与“六普”相比,“十”字形区域总人口增加135.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提高1.13个百分点。同时,在国家沿边开发开放政策驱动和边贸发展拉动的共同作用下,我省人口亦呈现出向“腾冲市-瑞丽市—景洪市”形成的沿边区域流动和集聚的趋势。德宏州和西双版纳州是2010—2020年间少有的总人口和在全省占比实现“双增长”的州市。“七普”与“六普”相比,德宏州总人口增加10.5万人,在全省的占比提高0.15个百分点;西双版纳州总人口增加16.7万人,在全省的占比提高0.29个百分点。
三是人口持续向昆明地区集聚,昆明在全省的人口首位度进一步提升。2020年“七普”数据显示,昆明市常住人口为846.0万人,与“六普”相比,昆明市常住人口增加了202.8万人,而同时期全省新增人口为124.3万人,昆明市的人口吸纳和集聚效应进一步凸现。从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来看,2020年昆明市常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接近18%,与2010年人口普查相比,昆明市占全省人口比重提高了3.93个百分点。作为云南省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昆明市在全省的人口首位度进一步提升、其人口集聚效应进一步凸显。
四是人口持续向经济更为发达、公共服务更为完善的区域中心城市聚集。“七普”数据显示,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中,除保山市隆阳区以外,其余15个州市政府所在地人口都有较为明显的增加。此外,2020年全省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0.05%,与2010年“六普”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了14.85个百分点。随着我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落实落地,10年来我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人口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人口持续向经济更为发达、公共服务更为完善的区域中心城市聚集的趋势更为显著。普查结果亦表明,全省加快实施促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总体而言,从人口流向来看,全省人口持续向滇中地区、沿边中心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集聚,滇中城市群、昆明都市圈、沿边开放型城市等人口增长迅速,集聚度进一步加大。十年间,全省人口的流向和集聚趋势整体反映了我省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的历史进程,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辐射中心建设实践历程,也符合人口自身发展趋势和人口与经济社会相互作用的客观规律。
(作者系云南师范大学地理学部副主任、旅游与规划学院院长、区域经济与人口研究所教授 熊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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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解读
云南省第七次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共同努力,获得了宝贵的普查资料。省卫生健康委做为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及时向普查机构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和死亡人口信息等相关行政记录进行比对,乡村两级卫生健康工作人员积极承担人口普查工作任务,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本次普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云南省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9.57%,比2010年下降1.1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4.91%,比2010年上升3.84个百分点。这说明我省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出生人口下降的趋势十分明显,预计“十四五”时期生育水平可能继续在较低水平徘徊。
根据我省人口形势的发展变化情况,省卫生健康委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作为重要任务,从“一老一小”问题入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一是积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及时对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立改废,并积极推动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
二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最大限度提升全体公民健康预期寿命和老年期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大力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强化老年失能、老年痴呆等预防干预。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
三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相关决策部署。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支持社会力量增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不断丰富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加强人力资源支撑,基本建成以县域综合中心为节点、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骨干、以家庭和工作场所托育点为补充、线上托育和线下托育深度融合的普惠托育服务网络,推动形成制度完善、运营良好、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
(作者系云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和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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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