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零担货物,是指一张货物运单(一批)托运的货物重量或容积不够装一车的货物(即不够整车运输条件)。零指的是零散的,担古代指的是扁担,在这里指的是车,零担就是不够一扁担,即不够一车的意思。
货主需要运送的货不足一车,则作为零星货物交运,承运部门将不同货主的货物按同一到站凑整一车后再发运的服务形式。零担运输需要等待凑整车,因而速度慢,为克服这一缺点,已发展出定线路、定时间的零担班车,也可利用汽车运输的灵活性,发展上门服务的零担送货运输。例如日本大量使用的“宅配便”等就属于这种形式。速度针对企业的这一需求,发展了多条零担班车线路。以分布在主要城市的不同区域的营业网点作为就近服务的零担货物收货点及零担货物送货点,大大方便了货主的零担业务需求。
零担运输的流程相较于其他运输方式的基本流程没有较大差异,都包括托运,承运,货物交接以及货物交付,唯一较大区别在于有零担运输中转。
零担物流运输流程:
托运——办理零担货物运输,由托运人填写“汽车零担货物运输运单”。运单填写必须字迹清楚。
承运——承运人受理零担货物运输业务,手续应简便。提倡上门服务,开展信函和电话受理业务。对符合零担货物运输基本要求,包装合格的货物,不得拒绝承运。承运人对受理的零担货物及其包装、运单、标签,应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要求和差错之处,应提请托运人改善和修正,并于重要修正处加盖托运人印章。审核无误后,在运单上加盖承运章。
取消和变更——已受理的货物在未起运前,托运人可以取消托运。承运人按规定核收取消托运手续费和其它已支出的费用。运费和其它尚未支出的费用退还托运人。托运人要求变更到站或收货人的,需办理变更手续,并换拴(贴)货物标签。承运人按规定核收变更手续费,并由托运人承担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实际损失。货物已经起运的,不予办理取消和变更。
货物交接——货物起运、中转、到达都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由起运站分别签制直达、中转“汽车零担货物交接清单”,凭单件交件收,单货相符,交接双方签章。
货物中转——零担货物应尽量直达运送。必须中转的,线路要合理。中转站对中转货物应优先发运,中转期限不得超过两个班期。
货物交付——货物到达后,到达站应及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并做好记录。收货人凭提货单取货,并应在提货单上加盖印章。到达站付货后也应在提货单上加盖“货物付讫”戳记后存查。
零担物流运输范围:(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3)易于污染其它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
(4)密封;
(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
(7)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