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邦原创】3月18日消息,为符合《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保护正常商家的合理利益,京东平台对恶意评价处理的受理范围进行了调整。
据亿邦动力了解,此次调整将于2019年3月20日生效。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对《京东开放平台评价管理规则》中恶意评价申请受理范围进行了修订。
修订前:
同行竞争者交易后故意给出与事实不符的负面评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京东平台按照《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扰乱平台秩序”进行违规处理。
修订后:
1. 评价内容含有对商品质量问题的评价信息且无事实依据,在商家与消费者沟通后,消费者在评价图片/视频、咚咚等渠道拒绝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京东平台将按照《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进行违规处理。
2. 评价内容含有与事实不符的负面评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评价信息、同行竞争者的恶意评价信息等,京东平台将按照《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进行违规处理。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