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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塑令进一步升级!零售和外卖需要报备塑料袋使用情况

亿欧网 2020/12/01 09:21

11月30日,商务部制定了《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办法指出,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应根据本办法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使用、回收情况。

从"限塑"到"禁塑",再到严查,国家对于塑料的限制进一步增强:

2008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

2015年1月1号开始,吉林省正式施行"禁塑令",规定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这也成为中国施行"限塑令"6年以来,首个全面"禁塑"的省份。

自2019年起,韩国大型超市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以进一步减少"白色污染"。

2020年5月6日消息,今年4月,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4月至11月,海南将分步骤、分阶段组织重点行业和场所率先开展"禁塑"试点工作,为12月起正式全面"禁塑"的实施打好基础。目前,海南已进入全面"禁塑"倒计时。

行业人士分析,对于外卖行业来说,这次的试行办法将会提高外包装成本,餐饮老板会转向使用纸质包装的可能性增大。

文章来源:亿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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