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VIP会员无法屏蔽广告,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酷我科技进行罚款5万的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酷我在其官方程序“酷我音乐”会员中心首页有“免广告”一栏,点击出现“广告屏蔽。无广告推送,静静享受属于你的音乐时光”文字表述内容。但实际在购买会员后仍然有广告出现。
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情况说明称,“广告屏蔽”为酷我音乐豪华VIP会员所拥有的一项功能。用户在购买豪华VIP会员后,酷我音乐将为其屏蔽所有对外销售的与酷我APP相关产品无关的商业广告以及播放页面直播间广告,但酷我APP相关活动、产品及内容的宣发和公益广告不在屏蔽范围之内。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到用户反馈后,第一时间对页面进行优化完善。目前新版本页面对豪华VIP“广告屏蔽”范围作出了详细界定及解释。
对此,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广告中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应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参照《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试行】》编码C33349C020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如下: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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