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邦原创】9月18日消息,天猫正式公布了2020年双十一招商规则,并开启了商品报名。
据悉,今年天猫双十一活动整体分为两波:第一波为“天猫双十一抢先购”,第二波为“天猫双十一全球狂欢日”。商家报名统一在9月17日12点至9月24日24点完成。商品申报则分为两个波段:第一波预售商品申报时间为9月27日12点至10月13日24点,第一波预售现货商品申报时间为10月13日12点至10月23日24点;第二波预售及现货商品的申报时间为10月13日12点至10月28日24点。
以下为2020年天猫双十一招商规则全文:
招商规则—活动节奏
天猫双十一活动整体分为两波,第一波为“天猫双十一抢先购”,第二波为“天猫双十一全球狂欢日”,商家报名统一在一个时间段完成,商品申报分为两个波段,详细时间如下:
一、报名时间
1、商家报名:2020年09月17日12:00:00-2020年09月24日23:59:59
2、商品报名:
(1)第一波:
预售商品:2020年09月27日12:00:00-2020年10月13日23:59:59
现货商品:2020年10月13日12:00:00-2020年10月23日23:59:59
(2)第二波:
预售&现货商品:2020年10月13日12:00:00-2020年10月28日23:59:59
请商家注意以上报名时间,过期则申报入口关闭。同时上述时间节点可能会有调整,届时将提前公告,请商家及时关注。
(3)特殊报名限制提醒:
同一商家的同一商品无法同时报名第一波现货商品和第二波预售商品,请商家合理进行商品报名安排。
二、活动时间
1、第一波:
(1)预售:
定金*支付:2020年10月21日00:00:00-2020年10月31日21:59:59
尾款支付:2020年11月01日00:30:00-2020年11月03日23:59:59
(2)预热:2020年10月29日00:00:00-2020年10月31日23:59:59
(3)现货:2020年11月01日00:00:00-2020年11月03日23:59:59
2、第二波:
(1)预售:
定金*支付:2020年11月04日00:00:00-2020年11月10日21:59:59
尾款支付:2020年11月11日00:30:00-2020年11月11日23:59:59
(2)预热:2020年11月06日00:00:00-2020年11月10日23:59:59
(3)现货:2020年11月11日00:00:00-2020年11月11日23:59:59
招商规则—流量支持
流量支持
一、淘系站内资源:
无线端资源:手机淘宝&手机天猫开屏、焦点图、搜索、猜你喜欢、push等;
PC资源:页面顶通、焦点图、导航、楼层等。
二、阿里生态资源:
如支付宝、优酷、UC浏览器、高德、飞猪、饿了么、口碑、书旗、大麦、淘票票、钉钉、盒马、菜鸟裹裹等。
三、外部媒体资源
覆盖主流核心媒体,涵盖资讯资讯、短视频、长视频、社交网站、手机厂商、垂直类、导购类、浏览器、搜索引擎等。
四、线下媒体资源
覆盖全国一线城市地铁、候车亭、楼宇、影院及地标等。
五、电视广告资源
覆盖央视、五大卫视电视台等。
注:商家可以获得的具体活动流量支持以天猫与商家协商一致(若有)的内容为准。
招商规则—招商要求
一、本活动面向天猫平台商家及天猫国际平台商家。
二、商家准入规则
1、天猫商家须满足《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天猫国际平台*(“*”详见本规则名词解释,下同)商家须满足《天猫国际营销活动基准规则》;本次招商要求会以2020年08月25日0点的各项指标数据为准进行系统校验;
2、报名参加天猫双十一的商家同意自愿提供全店铺商品支持“跨店满减”及“卖家版运费险”的活动规则,本款合作条件之详情请见本规则“跨店满减要求”、“运费险要求”;
3、报名参加天猫双十一的商家应根据活动要求针对店铺活动商品向消费者提供价格保护服务,本款合作条件之详情请见本规则第三条“商品申报规则”的第2点“商品价格要求”中相关内容及《天猫价保服务标准》。
三、商品申报规则
1、商家可申报的商品数量会根据以往商家参与天猫大型营销活动时活动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合理调配,具体可申报数量以商品报名页面展示为准。
2、商品价格要求
(1)参加天猫双十一的商品(以下简称“活动商品”,包括现货商品及预售商品),其销售价格由商家于商品报名期间进入价格申报系统自主填写。
(2)活动商品销售价格要求:
①不得高于该商品在指定期间(见下表“指定期间”)内已生效或将生效的最低标价,且需在校验期(见下表“校验期”)内最低标价的基础上让利至少10%(部分类目*除外)。最低标价遵循《天猫及营销平台最低标价规则》中“天猫特殊大型营销活动最低标价”的规则;同时,结合商品以往的销售表现,平台对部分活动商品的销售价格在前述最低标价的基础上可能还有更高折扣让利要求,具体详见商品报名页展示:
活动波次 | 指定期间(自起始日的00:00:00起至截止日的23:59:59) | 校验期(自起始日的00:00:00起至截止日的23:59:59) |
第一波 | 9月25日-11月26日 | 9月25日-10月31日 |
第二波 | 9月25日-11月26日 | 9月25日-11月10日(双11期间活动商品订单除外) |
②参加天猫双十一的“书籍/杂志/报纸”类目的活动商品(除知识服务、进口原版书、图书周边类目、字帖类目外),其销售价格除应满足最低标价要求外,还需不高于图书“定价”的5折,定价以图书封底/版权页定价为准,套装累计多本图书总定价,如商品出现虚抬“定价”情形的,将根据情形严重程度采取清退违规商品、清退全店活动商品、限制参加下一次天猫特殊大型营销活动等措施。
(3)为保障大促活动效果,天猫提供“商品价格力”管理工具帮助商家更好地管理活动商品价格。“商品价格力”的高低将参考该商品在计算周期(见下表)内的最低成交价的9折(部分类目除外)及活动时间内的全网最低价,具体以商品报名页面展示为准;前述最低成交价的计算及除外类目等遵循《天猫最低成交价计算标准》;全网最低价指中国任一从事电子商务的平台中同款商品的最低商品价格,含视频、直播、拼团等平台及电子商务形式:
活动波次 | 计算周期(自起始日的00:00:00起至截止日的23:59:59) |
第一波 | 9月25日-10月31日 |
第二波 | 9月25日-11月10日(双十一期间活动商品订单除外) |
(4)为确保集中促销活动的公正性、真实促销效果并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活动结束后15天内(2020年11月12日00:00:00-2020年11月26日23:59:59)为活动商品的价格保护期;在此期间,参加过天猫双十一活动的同款商品,其销售价格不得低于天猫双十一活动时的销售价格(以活动时间最低价格为准),除外类目及情形遵循《天猫及营销平台最低标价规则》中“天猫特殊大型营销活动最低标价”的规则;
(5)为保障消费者的价格体验,本次活动商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预售及现货的全程价格保护服务,即活动商品若在价保期(见下表)内出现降价(以天猫据实统计结果为准),消费者可申请补差,商家应予以差额补回,除外类目及情形遵循《天猫价保服务标准》;
价保阶段 | 价保期(自起始日的00:00:00起至截止日的23:59:59) |
预售商品 | 消费者支付尾款开始-11月26日 |
现货商品 | 消费者支付成功开始-11月26日 |
(6)为保障消费者参与预售活动的购物体验,同时报名天猫双十一预售和现货的同款商品,不得在现货活动期间降价或优惠加码(如:增加赠品、发放优惠券等)导致购买预售商品的消费者的利益受损;否则消费者及平台有权要求商家补偿差价或权益;如商家未能有效解决消费者利益受损问题造成消费者投诉的,平台将依据《天猫规则》相关规定,对商家予以扣一般违规行为六分处理;
(7)正常流通的商品在短期内不会出现成本的大幅上升或骤然下降,为倡导诚信经营、避免先涨价后降价导致消费者对商家的促销行为产生质疑,活动商品在活动预热期的销售价格相较于该商品2020年09月28日00:00:00-2020年10月28日23:59:59期间于天猫或天猫国际平台展示的销售价格的平均值,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0%,否则系统可能会判定商家正在为开展天猫双十一而故意提前涨价,天猫会将此情形列入不诚信行为管控范围,并采取警告、降级、清退等管控措施;
(8)商家在价格申报系统填写活动商品价格后,若商家自主选择将活动商品在活动开始之前即降价销售的,无论标示的拟销售价格是否实际成交,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系统均会判定商家已有意愿以更低的活动价格参加天猫双十一,商家应当立即在价格申报系统中相应调低活动商品的天猫双十一价格,以确保天猫双十一良好的消费者体验;
(9)商家还应遵循《天猫商品价格管理规范》等平台规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价格信息发布、优惠促销价格表达、价格比较等方面的规定。
3、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购物体验,商家须提供相应的无忧购服务后方可申报对应类目的活动商品,具体要求详见《天猫双十一无忧购服务要求》,详情可点此查阅。
4、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购物体验,除部分提供特别让利的商品外,参加双十一的所有天猫国际平台活动商品均由商家提供包税服务:商家需通过包税产品对跨境电商商品设置包税,若出现消费者为承诺包税的跨境电商商品承担税费的情形的,商家向消费者支付相应的税费;对海外直邮商品商家同样需承诺承担税费,若出现消费者为海外直邮商品支付税费的,商家需要向消费者支付相应税费。
招商规则—包邮要求
商家应当提供活动商品收货地为中国(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的包邮服务,以下特殊场景特殊处理:
1、以下类目下活动商品收货地为偏远地区*的,商家可不提供包邮服务:置地/升降晾晒衣架、饮料、乳制品、大米、食用油/调味油、收纳柜、沐浴桶/沐浴盆、足浴盆/足浴桶、旅行箱类目;
2、以下类目下活动商品无需提供包邮服务,但应提供活动商品收货地为中国(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及偏远地区*)的包物流*服务:跑步机/大型健身器械、踏步机/中小型健身器械、自行车整车、电动车整车、基础建材、家装主材、机电五金、机械五金、劳保用品、电气控制、气动工具、液压/起重工具、乘用车轮胎、非乘用车轮胎、轮毂类目;
3、以下类目下活动商品无需提供包邮服务: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教育培训、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兑换卡、能源出行、民生服务、网游装备/游戏币/帐号/代练、生活娱乐充值、美容服务、个护服务、本地化生活服务、新鲜蔬菜/蔬菜制品、蛋/蛋制品、海鲜/水产品/制品、生肉/肉制品、新鲜水果、冰淇淋/冻品、报刊订阅、期刊杂志、住宅家具、商业/办公家具、装修设计/施工/监理、全屋定制、大鱼缸*、新车/二手车、整车(经销商)、摩托车整车、沙滩车、摩托车实体服务、船舶整船、飞行器整件等类目,(其中新车/二手车、整车(经销商)类目需消费者自提);
4、天猫超市(除量贩店、电子提货券外)单笔订单满88元包邮。
招商规则—发货要求
1、天猫订单
(1)2020年11月01日00:00:00-2020年11月03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商家须在48小时内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揽收后24小时内须有物流更新记录;
(2)2020年11月11日00:00:00-2020年11月14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商家须在2020年11月17日23:59:59前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揽收后72小时内须有物流更新记录;
(3)2020年11月15日00:00:00-2020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商家须在72小时内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揽收后48小时内须有物流更新记录;
商家(虚拟类目*除外)完成发货后需确保消费者可在物流详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否则按照《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处理。
2、天猫国际订单
(1)2020年11月01日00:00:00-2020年11月03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订单,商家须在11月05日23:59:59前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
(2)2020年11月01日00:00:00-2020年11月05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海外直邮及跨境电商集货进口订单,商家须在11月08日23:59:59前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
(3)2020年11月11日00:00:00-2020年11月14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订单,商家须在2020年11月17日23:59:59前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
(4)2020年11月11日00:00:00-2020年11月15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海外直邮及跨境电商集货进口的订单,商家须在2020年11月19日23:59:59前发货并确保物流单号有揽收记录。
商家(虚拟类目*除外)完成发货后需确保消费者可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否则按照《天猫国际服务条款规则》“延迟发货”规则处理。
3、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需商家与消费者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以《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天猫国际服务条款规则》规定为准。
招商规则—运费险要求
运费险服务是为减少天猫双十一商品退货纠纷,节省社会资源、提高消费者购物体验、避免消费者因七天无理由退货而对商家产生不必要的运费损失等目的而设置的服务,是商家与天猫合作天猫双十一的必要条件,为便于招商流程的快速推进,所有报名的商家均应当在报名天猫双十一时通过报名页面仔细阅读运费险协议并及时签署,具体要求如下:
1、运费险生效时间:
活动波次 | 运费险生效时间 |
第一波 | 10月31日18:00:00-11月3日23:59:59 |
第二波 | 11月10日18:00:00-11月11日23:59:59 |
2、运费险生效时间开启后,除部分特殊类目(点此查阅)商品因存在运输及退货方面的特殊性可不支持运费险,活动商家店铺内其他类目商品在天猫双十一期间均须支持运费险。运费险除外类目下的商品,在消费者下单页面不会出现运费险服务标识,即该订单不会产生保费。
3、消费者通过购物车对同一店铺多件商品同时下单时,只要其中一件商品所属一级类目支持运费险,则该父订单中所有商品均须支持运费险;
招商规则—跨店满减要求
天猫跨店满减是平台组织的满减活动玩法,消费者在天猫平台单个活动店铺或跨店铺交易时符合一定条件即可减免部分交易金额的活动玩法,就消费者被减免的部分交易金额,商家并不能因此获得等值的现金收入,即由商家承担让利。为更贴合活动主旨,报名参加2020年天猫双十一第一波、第二波活动的商家,店铺全店商品均须支持使用跨店满减。
跨店满减详细规则如下:
1、跨店满减使用时间:
第一波:2020年11月01日00:00:00-2020年11月03日23:59:59
第二波:2020年11月11日00:00:00-2020年11月11日23:59:59
2、活动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消费者使用跨店满减;
3、商家须选择跨店满减初始满减门槛(每满300元减40元)来作为天猫双十一活动期间店铺优惠的实现条件(不支持跨店满减使用类目具体点此查询);
4、满减门槛为每满即减形式,即商家通过跨店满减提供的消费权益上不封顶;
5、用户单笔订单支付/多笔订单(含跨店铺)合并支付时,订单总额(不包括运费、税金、运费险、增值服务等非商品金额,下同)在单品优惠后达到对应相同满减门槛的,即可进行抵扣使用;
6、为使消费者获得切实优惠,活动期间天猫可能会不时比照消费者在零售行业其他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优惠,予以调整活动满减门槛,如因天猫原因变更满减门槛的,除另行与商家达成一致外,天猫承诺满减门槛变更后商家的实收款与商家自主选择适用的初始满减门槛下的实收款是一致的;
7、跨店满减支持单店铺和跨店铺满减,跨店铺满减场景下,将根据抵减前的商品金额等比例拆分计算商家就该订单的实际让利金额;
8、跨店满减优惠可与品类购物券、天猫购物券、天猫超市卡、超市银泰卡、支付宝红包、现金红包、集分宝、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等叠加使用,请商家注意让利幅度,消费者付款时默认优先使用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如订单满足“跨店满减”和“品类购物券”使用条件则可继续叠加使用“跨店满减”和“品类购物券”。活动期间部分优惠工具可能优惠不生效,同时可能新增可叠加的优惠类型,具体商品优惠叠加情况以消费者下单支付时的实际交易流程为准;
9、若跨店满减优惠使用及优惠分摊后,合并支付订单中任何一个子订单计算跨店满减优惠之后若出现零或负数,跨店满减依然可继续使用,系统会按照子订单计算完其他优惠后剩余需实付金额做为优惠最大可用金额,直至将子订单惠后实付金额抵扣为0元;提请商家注意遵循并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缴纳义务。
招商规则—天猫双十一预售活动特殊招商要求
1、已成为天猫双十一的活动商家方可报名预售活动。预售商家除须遵守本规则各项招商要求外还需满足本条特殊招商要求。
2、报名参加本次预售活动的商品,须满足《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或《天猫国际预售业务管理规范》,同时需属于可报名行业及类目范围内,具体范围点此查阅;
3、预售商品在定金*支付完成后,可加入购物车;已支付定金的预售商品加入购物车后即视为普通商品,尾款支持与其他活动商品(含预售)合并支付结算,且支持使用店铺满减满折、优惠券*、跨店满减、品类购物券等优惠工具;优惠工具计算时,预售商品的销售价格为“预售商品总价-立减金额”(优惠工具使用优先级:店铺满减满折、优惠券、跨店满减、品类购物券);
4、商家报名预售活动时填写的商品价格(以下简称“预售价格”)不得低于50元且不能低于该商品所属类目要求的最低预售价格,具体各类目最低预售价格要求以预售设置页面展示信息为准;
5、付定金立减:
(1)预售商品可支持设置“付定金立减”权益(可支持类目详见预售设置页面),即消费者可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按照一定金额享受预售价格立减的权益;
(2)就消费者基于付定金立减所享受的预售价格下降(“立减金额”)为商家让利,商家并不能因此获得等额现金收入;
(3)具体立减金额商家可通过预售页面进行自主设置,商家应当确保消费者可按照其所设置的“立减金额”享受到相应购物抵扣权益。
6、预售商品发货时间遵循本规则第四条“发货要求”,但特定类目发货时间要求另有规定,请点此查看。
7、报名天猫双十一预售的商品若同时成功报名了现货活动商品,在预售活动结束后(即预售定金支付时间截止后)将直接转变为天猫双十一现货活动商品,并进入天猫双十一活动预热状态。
8、报名天猫双十一预售的商品在小二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加同期聚划算预售;已报名聚划算预售的商品,不可同时报名天猫双十一预售活动。
招商规则—其他招商要求
1、笔笔返红包玩法是本次双十一平台重点组织、面向下沉市场消费者的创新玩法,帮助品牌进行下沉市场拉新转化。双11现货报名阶段开放该玩法的报名入口,双11活动商家可自主报名,玩法商品将获得该玩法全链路的个性化资源。为更贴合活动主旨,平台会重点邀约部分类目的活动商家报名,敬请商家关注,具体规则点击查看。
2、活动商品按照天猫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规则(点此详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天猫国际平台商品按照天猫国际平台《“七天无理由退”规范》(点此详阅)提供七天无理由退服务;
3、活动商品可同时参加同期的聚划算,但商品的天猫双十一销售价格和聚划算价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时,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良好的用户体验,聚划算系统将取消发布,商家可自行修改价格后再次发布;同时参加聚划算的商品,请商家同时遵循聚划算活动规则;
4、活动商品可同时参加同期的淘抢购,但商品的天猫双十一销售价格和淘抢购价格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时,淘抢购系统将取消发布,商家可自行修改价格后再次发布;同时参加淘抢购的商品,请商家同时遵循淘抢购活动规则;
5、天猫国际平台的商家应同时遵守天猫国际平台的其他要求。
招商规则—营销合作细则
一、天猫双十一营销合作基础管理规则
1、天猫双十一致力于为天猫消费者筛选最诚信、最专注天猫消费者、最具有价格*优势的商家与商品。鉴于天猫海量的商家和商品,以及天猫双十一期间有限且宝贵的流量及营销资源,为实现最佳活动效果、最大程度为天猫消费者筛选出丰富多样和极致性价比的活动商品,天猫会根据天猫双十一的整体策略,采取商家择优与定向邀约制度,优先选择可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的商家,优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品牌知名度、活动契合度、店铺成交额、店铺类型与主营类目、消费者需求、开店时长、客单价、诚信经营情况、在此前天猫各类营销活动中的综合表现、商家活动投入与配合度、商品及其价格在营销活动及日常经营中的竞争力、对天猫消费者的资源投入和专注度及服务保障情况等。
2、天猫与商家之间的选择是双向的,未形成一致意见之前任何一方均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与对方开展合作,商家报名天猫双十一无需费用。
3、为确保消费者在天猫双十一中享受到真实有效的优惠,与天猫合作的商家应当坚持向消费者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活动商品(包括款式、品质、价格等);由于天猫为打造天猫双十一活动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旨在与具有共同经营理念且诚信经营,并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天猫商家一道为消费者提供具有全网竞争力的高性价比货品及营销活动体验,给予消费者普惠,塑造双十一良好的消费者心智,天猫通过双十一为获得合作机会的商家极大程度提高了品牌曝光度及成交率,因此作为合作的对等条件,如商家对天猫消费者的关注度不足、商品优惠力度不足,商家提供的活动商品或商家的活动表现与其他渠道的营销政策相比并不具备竞争力(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商品价格高于活动时间内中国任一从事电子商务的平台中同款商品的最低商品价格,含视频、直播、拼团等各平台类型或电子商务形式中的价格),天猫有权调整、限制、取消这类商家/商品的天猫双十一活动流量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会场资格、相关页面排序或活动信息展示、天猫官方视觉元素等知识产权授权等),中止及/或终止商家继续参与本活动。
4、商家在天猫双十一活动期间的综合表现(尤其是资源投入专注度、商品优惠力度、价格竞争优势、诚信度等),将作为天猫是否与商家开展后续大型营销活动合作的重要参考项之一。
二、天猫资源分配与流量最优化管理规则
1、活动期间天猫的流量和资源是宝贵的,商家并不是成功报名参加天猫双十一即可当然地获得,流量和资源最优化是天猫的基本商业决策。天猫提醒广大商家在活动准备直至活动开展的全部期间内,有效管理好商品、价格、活动力度等,务必给消费者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价格,更有独特性的服务,更有稀缺性的商品。
2、活动期间,为了筛选和呈现最专注服务天猫消费者的商家、最具价格吸引力的商品,天猫会综合评估将天猫双十一活动流量和资源提供给合适的品牌和商家,综合评估的维度包括商家的诚信度、专注度和商品的竞争力(包括但不限于款式、品质、价格*、服务*等)以及前述天猫对商家的优选条件作为天猫流量和资源分配的重要考量因素。
3、活动期间出于对天猫网站流量产出最大化及流量效能调优的目的,通过创新流量调配方式为更多活动商家带来商品展示机会,天猫可能对部分活动商品详情页及店铺内其他页面结构进行一定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新增互动、流量引导、推荐等功能或区块,将流量实现共享,提醒活动商家注意相关的改造。
三、天猫诚信营销管理规则
1、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家应当对参加天猫双十一活动的商品的广告部分显著标明“广告”且确保具备广告发布所需资质(如需),天猫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一旦发现商家发布违法广告有权依法予以制止。
2、为提升活动商家及消费者的参与体验,打造天猫双11统一整体的品牌心智,天猫同意授权活动商家按照天猫发布的素材模板及使用规范使用天猫提供的双11官方视觉元素(包含图标、设计等,构成天猫知识产权),使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官方微博、阿里旺旺头像、线下门店等。天猫双十一结束后,商家应立即停止使用天猫提供的官方视觉元素。同时天猫有权根据天猫双十一品牌的整体管理与维护等实际需要制定管理细则及特定的诚信经营管控措施。如商家存在虚假交易、刻意规避商品SKU设置、发布重复信息等诚信经营方面的问题、有违本招商规则要求的行为、或其他任何损害消费者权益或天猫双十一品牌的行为,天猫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降级、调整限制或取消这类商家/商品的天猫双十一活动流量和资源、撤回天猫知识产权授权等管控措施直至中止/终止商家继续参与天猫双十一。
3、商家在之前天猫或天猫国际平台组织的营销活动中存在虚假交易等诚信经营方面问题的,将无法参与天猫双十一;成功参加天猫双十一的商家在天猫双十一活动中存在虚假交易等诚信经营方面的问题,或其他任何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的,将无法再参与后续天猫组织的大型营销活动。
4、商家应当依法诚信合规经营,因商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天猫服务协议、天猫规则、天猫国际平台用户服务协议(适用天猫国际平台商家)、天猫国际平台服务条款规则(适用天猫国际平台商家)、本招商规则、其他已公示生效的与天猫双十一相关的规则等原因导致天猫与商家的合作中止/终止的,天猫对商家因违法/违约而造成的已经付出的活动成本和费用不承担责任。
招商规则—其他商家须知
一、为保持天猫双十一期间天猫平台软件服务的稳定性与安全性,给消费者更流畅的购物体验,天猫根据现有的技术条件在活动期间对营销工具的使用规则进行调整,详细使用规则将另行说明;如商家对此有任何异议的,商家有权选择不参加本次活动。
二、如果活动当天因流量过大导致系统性能下降,天猫会采取对商品图片进行压缩等临时措施以保证访问流畅。
三、商家在天猫双十一招商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得无故中止/终止与天猫的合作。
四、商家同意其通过活动报名系统提报的相关素材(商品图片等),天猫有权在天猫双十一线上线下渠道宣传推广中选择使用。
五、商家同意遵守天猫根据天猫双十一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类活动管理细则。
招商规则—名词解释
一、部分类目:DIY电脑,手机,电子元器件市场,网络设备/网络相关,闪存卡/U盘/存储/移动硬盘,数码相机/单反相机/摄像机,品牌台机/品牌一体机/服务器,电脑硬件/显示器/电脑周边,笔记本电脑,智能设备,文具电教/文化用品/商务用品,MP3/MP4/iPod/录音笔,办公设备/耗材/相关服务,影音电器,电玩/配件/游戏/攻略,3C数码配件,平板电脑/MID,大家电,厨房电器,生活电器,个人护理/保健/按摩器材,包装,书籍/杂志/报纸,音乐/影视/明星/音像,乐器/吉他/钢琴/配件,数字阅读,清洗/食品/商业设备,网店/网络服务/软件,瑞士腕表,钻石首饰(新),天然珍珠(新),彩色宝石/贵重宝石,全屋定制,装修设计/施工/监理,室内设计师,合约机,生活娱乐充值,腾讯QQ专区,网络游戏点卡,网游装备/游戏币/帐号/代练,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兑换卡,购物金,民生服务,能源出行,摩托车整车,沙滩车。
二、偏远地区:指中国的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地区。
三、包物流:指包含商家发货至消费者确认的收货地所在的地级市物流提货点的费用(地级市到消费者收货当地的物流点费用需商家与消费者协商而定)。收货人自行负责将商品从物流提货点提至收货地址。
四、大鱼缸:指体积大于0.2立方或重量在40公斤以上的鱼缸。
五、天猫国际平台*:域名为tmall.hk的交易平台,与天猫平台(tmall.com)是两个完全独立的网站,分别由不同的法律实体运营。
六、天猫国际平台商品*:在天猫国际平台销售的海外直供商品,商品详情页带有 标识,如后续天猫国际平台对标识进行更改的,将在天猫或天猫国际平台进行公示,而不再另行单独通知。
七、价格:消费者对商品价格的诉求,不仅仅是指单品让利后的价格,还包括享受了商家店铺的各种优惠组合后的价格等等。
八、服务:消费者对服务的诉求包括方方面面,重点是客户服务、物流服务、退换货服务、各项售后服务等等。
九、定金:是指买家在购买预售商品时,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款项,主要用作购买天猫预售商品时确定购买名额;买卖双方支付定金后应自觉遵守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十、虚拟类目:餐饮美食、购物提货券/蛋糕面包、本地化生活服务、超市卡/商场购物卡、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手机号码/套餐/增值业务、无敌卡、腾讯QQ专区、网游装备/游戏币/账号/代练、网络游戏点卡、摄影/摄像服务等。
十一、优惠券:是指在“商家中心>营销中心>营销工具中心>商家推荐>优惠券”下设置的店铺优惠券和商品优惠券。
十二、本规则涉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东八区)。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