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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增持股份进展暨延期的公告

亿邦动力网 2019/04/12 20:30

4月12日消息,关于“康美药业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增持股份进展暨延期的公告”康美药业公司今日发布公告。

以下为公告全文:

1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证券代码:600518 编号:临2019-022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

增持股份进展暨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10月 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计划自 2018 年 10 月19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下同),不超过 10 亿元。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许冬瑾女士尚未增持公司股份。为更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原则,许冬瑾女士决定在原增持计划届满后,将履行期限延长 6 个月至 2019 年 10 月 18 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9 年 4月 1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关于增持康美药业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及增持计划延期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许冬瑾女士。

2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许冬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97,803,700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通过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969,61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另间接通过认购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9,990,02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

(三)本次增持前十二个月内,上述拟增持主体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5亿元,不超过 10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许冬瑾女士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在原增持计划届满后延长 6 个月至2019 年 10 月 18 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尚未正式实施。

四、增持计划延长实施的原因及具体安排

本次增持主体许冬瑾女士由于受到定期报告窗口期限制,导致能够实施增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同时由于个人资金安排等原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未在约定时间完成。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好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原则,许冬瑾女士决定在原增持计划届满后,将履行期限延长 6个月至 2019年 10月 18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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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增持主体许冬瑾女士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 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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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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