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邦原创】1月4日,日前,淘宝发布了新版《淘宝规则》,其中新增了有关“店铺释放”规定。“店铺若连续六周出售中的商品数量均为零,淘宝有权将该店铺释放。”
店铺释放,是指店铺将被删除,且在一定时限后该铺的店铺名及域名可供其他用户申请并使用。其中店铺名保留时间为一周域名保留时间为一个月。
淘宝规定,若店铺内出售中的商品数量连续3周为0件,则店铺将有可能暂时释放;若此情况延续至5周,则店铺会被暂时释放:六周后,店铺将会彻底释放,店铺被彻底释放之后,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店铺的店铺名和域名,而原店家则只能选择是否重新开店。
据悉,淘宝已于2011年12月29日发布了新版的《淘宝规则》,其中包括一个总则以及淘宝网与淘宝商城两个分则,新版《淘宝规则》将于今天(2012年1月4日)起正式生效。店铺释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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