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2日,马云与王健林打了一个赌。王健林说:“如果到2020年电商在中国零售市场的份额能超过50%,王健林就给马云一个亿;如果没有超过50%,马云就给王健林一个亿。”过了一年,在2013年的12月12日,王健林说,那是玩笑,我还要和马云合作,2015年7月31日,万达、腾讯和百度合作的飞凡电商正式上线。但在飞凡电商尚未正式命名之前,马云取三大巨头的首字母调侃道——“WTB就是乌托邦嘛,到底他们是WTB(玩淘宝)还是BTW(By the way打酱油的),两年后自会见分晓。”马云作为阿里巴巴的创始人,是中国的电商之王;而王健林作为万达的创始人,是中国的店商之王。他们各自分别代表了当下两种主流的商业形态,在市场上存在着此消彼长的竞争关系。
电商过去几年在我国的发展相当迅速,在世界主要国家与地区同样也获得了迅猛发展。欧洲的电商市场规模,在2013年的规模大约是3500亿欧元,其中最主要的三个国家与地区是德国、俄罗斯和东欧地区。以国家来讲,最重要的是英国,德国,法国,西班牙和俄罗斯这五个国家,其中,英国、德国和法国的电商规模基本上占了整个欧洲的60%以上,三国市场的规模总和超过了1800亿欧元。2014年日本主要的电商交易规模如下:乐天,20058亿日元;雅虎,11800亿日元;亚马逊日本,9494亿日元。以上三个平台是日本最主要的电商平台。
我们再把视线转向美国,2015年整个美国电商规模达到了3417亿美元,这个规模在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中国。
同时我们看到过去几年,美国电商市场的增速是在14%到17%,在2015年达到了14.60%。
我们再来看美国网络零售在总零售中的占比,这是过去五年的数据。在2015年,它的占比达到了10.60%,超过了10%,是具有指标意义的数据。
如果网络零售超过了总零售的10%,意味着电子商务在这个国家零售当中的比重越来越高,所占的市场份额越来越高,影响力越来越大,也表示电商已经成为这个国家非常重要的零售推动力量。目前全球电商零售占比超过10%的国家仅有中国和美国。
上图表格非常有意思,我们看到在2015年美国top500,美国最大的五百个电商,他们网站的市场份额,占了全美国的84%。如果我们对比中国可能top5,也就是最大的五个电商,网站的市场份额可能就已经占到全部市场的80%以上。这说明从电商角度来讲,我国的电商市场垄断程度要远远高于美国,大家知道从线下来讲美国各大零售品牌对线下市场的垄断程度,要远远高于中国。因此在电商领域,我国的零售电商垄断程度比美国要高得多。
最后我们回到我国,分析下我国电商市场的现状。2015年,我国网民的规模达到了6.9亿,互联网普及率超过了50.3%,2015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到了3.87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了33%,其中实物商品,达到了3.24万亿元。3.87万亿减去3.24万亿,剩余的部分是虚拟商品的零售交易量,比如说类似的像点卡,像虚拟的游戏道具等等。这里所说的虚拟商品不属于实物商品,但也属于电商零售的成交范围。在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的交易额已经超过了20万亿元,已经成为了全球电商最大的市场。根据商务部《2016年中国电子商务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电子商务继续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2016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6.1万亿元,同比增长19.8%;网上零售交易总额达5.16万亿元,同比增长26.2%,我国世界第一大网络零售市场地位进一步稳固;农村网络零售交易额8945.4亿元,已占全国网络零售额的17.4%;移动购物在网络购物交易规模中占比达到70.7%;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直接和间接带动就业人数已达37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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