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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正面清单:这些商品竟没在名录上

亿邦动力网 2016/04/07 22:38

【亿邦原创】4月7日消息,跨境电商税改政策将于明天起正式实施,而在今天,针对跨境电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濒管办、密码局等11个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对此,卓志跨境电商CEO李金玲向亿邦动力网指出正面清单跟过去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种类相比,正面清单中并未包含生鲜类商品以及液态奶类产品。而与此同时,宠物食品商品和红酒等过去并不在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却在正面清单名录上。

正面清单

新增的宠物食品商品

正面清单

新增葡萄酒类目

此外,李金玲还指出,在正面清单中化妆品和配方奶都设了进入门槛,其中化妆品要求是非首次进口的商品,而配方奶这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并应当实施注册而未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并不纳入该正面清单名录下。

正面清单

化妆品监管规则

正面清单

配方奶粉监管规则

对于正面清单出台后的监管模式,李金玲指出值得关注的是,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也将免于验核通关,而网购保税商品“一线”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却免于验核通关单。

“正面清单未来很可能会做出新的调整。”李金玲说道。

据亿邦动力网了解,在上月24日,财务部发出公告,表示我国将于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

新政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与此同时,也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来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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