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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观察 | 新加坡裁定Grab和优步合并违反竞争法

墨腾创投

07-09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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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怎么样

来源 | 公众号 墨腾创投(MomentumWorks)

7月5日,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CCS,前身为新加坡竞争局)公布了对出行公司Grab和优步东南亚业务合并的调查结果和初步处理方案。

根据CCCS发布的公告(拉到文末查看公告原文),Grab和优步的合并构成了严重降低竞争行为 (Substantial Lessening of Competition).

文告指出,Grab和优步明知合并会影响市场竞争,却仍然在没有和CCCS有效沟通的情况下进行合并。CCCS指示Grab恢复合并以前的定价、和司机以及车队解除所有的独家协议、以及全部和部分放弃原优步旗下拥有将近两万辆车的租车公司LCR.CCCS也表示不排除命令双方取消合并。

同时,CCCS也表示会对双方实施经济处罚。双方有15天的时间向CCCS陈情,同时CCCS也会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之后CCCS会作出最终裁决。


对此,墨腾的看法是:

1)墨腾核心团队以前在领导Rocket Internet出行项目Easy Taxi时曾就Grab的违反竞争法行为和竞争局沟通过。竞争局相关人员普遍法律出身,但是由于自身的严谨性,所以调查往往需要至少几个月的时间,无法对瞬息万变的互联网产业进行有效的监督。

2)Grab和优步没有和竞争局沟通直接完成合并的做法是正确的。参考上一条,如果和政府沟通的话很可能几个月内都无法完成合并,陷于不上不下的尴尬状态。 生米煮成熟饭之后去承认错误好好做人。

3)政府在合并之前其实就可以用禁止补贴的方式来保护合理竞争。虽然中国以前类似的新规成为了直接导致优步退出中国市场的原因之一,但在新加坡市场优步和Grab基本是势均力敌 - 所以对价格进行规范有助于双方的投资人更加平和地看待问题。

4)但是现在再仅仅采用这个方式来扶植竞争对手已经太迟了。竞争对手已经无法达到Grab的规模来和其进行有效竞争。让Grab让出一部分的LCR的车倒是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最大的出租车公司康福德高可能从中获利,但是康福自身管理层思维严重老化,短期内并没有回光返照的迹象。

5)当然需要明确的是,新加坡本身对于Grab来说只是东南亚大战略里的一小部分。所以虽然要力争拿下,但是最终不影响大局。

6)CCCS此次裁决对区域乃至全球其他国家的监管和竞争机构有什么样的影响有待观察。可能对行业有一定的作用 - 但是对于软银控制的Grab来说,估计最多只会有一点小的挫折,无伤大碍。无法实现支付和金融科技的入口才是大问题。


CCCS针对Grab和优步合并业务的调查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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