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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多地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促进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

危司机

01-2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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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多地强化危险化学品等化工生产的重点管控,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保持“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更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持续防范和化解重大生产安全。

海宁市:“六向发力”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赋能助力

一是紧紧扭住党政责任这个“牛鼻子”。市委常委会会议、常委扩大会会议共27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人大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专题巡查,市政协就安全生产问题积极开展民主协商。

二是发挥好协调督查“指南针”作用。注重完善安委办协调督查机制,常态化做好安全生产“三张清单”。围绕628项具体任务目标,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三有两专”的要求组建16人专班,组织督查检查25次,下发督办清单19份,隐患问题346个,发出安全风险提示和警示13次。

三是发挥好三年行动“定盘星”作用。危化品领域,狠抓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安全。连续三年开展危化使用企业整治,累计682家危化使用企业通过验收;17家危化企业全部完成风险评估、装卸“五必查”等工作,21家医药化工企业落实设计诊断、评价等要求;开展液氮使用企业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162家企业逐一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云平台入列全省安全风险防控平台县级试点内容。建立企业高危场所视频监控体系。出台方案明确三年内培育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少于300名;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企业2231家,创建标准化企业1202家;新增安责险投保企业180家。消防领域,狠抓“三年翻身仗”行动、“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业企业消防治理、消防救援能力建设等工作。建筑施工领域,深化工程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领域专项治理。道路交通领域,全力推进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交通安全十大提升工程、扎实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铁拳整治”。特种设备领域,组织推进承压类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简易升降设施专项整治、实现特种设备第三方服务镇(街道)全覆盖。小微企业园,制定小微企业园安全管理标准、成立“小微企业园服务联盟”、出台“四化五星”小微企业园评选办法、着力对印染企业和园区进行转型提升。环保设施和危废领域,对企业污水罐体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开展固危废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无废城市”创建。

四是发挥好行政执法“压舱石”作用。深入实施安全生产“铁拳执法”百日大行动,强势推进杭海新区“全域整治、全面发展”行动。2020年,全市共立案731起、罚没款787.06万元;其中,应急管理系统立案142起、罚没款176.6万元。公布六批共58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五是夯实建强基层基础这个“主心骨”。出台《海宁市应急管理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打造县级应急指挥中心。积极培育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整合应急办和消防专职队组建镇(街道)应急消防救援中心进行统筹协调;驻镇注册安全工程师实现镇级全覆盖。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联盟”、应急管理协会等行业组织,实现企业管理资源共享共治。

六是紧紧抓牢安全宣教这个“主阵地”。设立海宁市应急宣教中心。持续做好百万员工大培训工作,累计培训2.5万余人,培训企业三类人员3700余人,7000余名特种作业人员领取安全码。建立5家特色安全宣教体验馆。举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互学互比互促”擂台赛,选聘200名“潮之声”安全生产宣讲员参与“五进”活动。

平湖市:“组合出击”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急起直追。组织各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通报了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大会战、春运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部署当前有关工作,要求各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精准发力。持续推进“三场所四企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摸清园区、企业、设施安全底数,建立健全“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期限,实施闭环管理,切实消除一批重点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同向发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签订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健全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体系,规范“1+X”责任体系运行,发挥专委会履职、通报、考核机制,深化“清单式”工作法,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统分结合、防抗救一体化的大应急格局。

嘉兴市:部署开展迎接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攻坚行动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按照“3+10”工作体系,对照各项专题、专项工作责任分工和进度控制,强化各项任务落实落地,2021年度各项专项整治任务力争上半年提前完成,确保上半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环比2020年下半年分别下降20%以上,确保不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排位赛。上半年,每月对各地事故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执法处罚情况和专班暗查暗访情况等重要指标按权重进行打分排位,通报到各地主要负责人,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是开展“铁拳执法”百日大行动。上半年,在全市开展一轮“铁拳执法”百日大行动,突出危化品企业、“三场所三企业”、涉及危化品使用单位等重点企业,实施区域(行业)集中执法、交叉执法和联合执法,以执法高压态势推动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常态联动综合督查(巡查)。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常态联动综合督查(巡查),推动中央和省、市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是开展“工作专班”暗查暗访行动。每月,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开展一轮安全生产暗查暗访,重点对事故整改单位、问题突出单位、多次被处罚单位、多次被信访投诉单位的暗查暗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实时跟踪,对重大隐患予以挂牌督办,确保整治到位。

六是开展重点企业体检式服务指导活动。市、县联动,突出危化品生产、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三场所三企业”等高危和高风险企业,分级分类,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进行全科式、体检式安全生产服务指导,形成安全生产“体检”报告,并量身定制整改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浙江省加强安全生产排查,各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合理展开相关行动,加强排查力度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从而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文转自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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