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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报?迟报!山东金矿事故迟报,后果严重

危司机

01-14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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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14时,山东烟台栖霞市笏山金矿事故22人井下被困事故,涉事企业迟报事故时间长达30个小时,虽然企业组织了救援,却始终没有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直到发现救援难度超出自身能力,已经是11日20时,才“揭开盖子”。

企业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就能取得主动,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更早、更专业、更大力度实施救援,为被困或受伤人员争取更大脱险机会,赢得救援时机。从常识来看,早一分钟上报,就能早一分钟采取措施,救援成功的几率就多一分,同时也就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而涉事企业发生事故后,为了逃避惩罚,竟只组织自行救援,未向有关部门报告,直到发现救援难度超出自身能力,不得已才上报“求援”。这是对企业员工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生命的漠视。迟报欺报瞒报,可以减少企业的处罚,但这是拿员工的生命去豪赌,消耗被困人员脱困生还的机会,每迟1秒,对于22名被困人员命运都是不同的,这些人的生命不是企业逃避的处罚可以衡量的。

根据13日的新闻发布会,企业迟报的相关责任人已经被控制,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肃追责。

事故发生后,应如何上报?看下图。

如果在这次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能够按照图中的上报要求及时的上报,或许被困得22人已经被救出来了。现在还没有最新的救援的信息,希望被困员工都可以被安全的救出,和家人们过一个团圆的年。

薇薇希望以后若不幸发生事故,每个企业都可以及时的上报并实施救援,不要为了逃避惩罚而草菅人命。

还有就是在去年12月15日,栖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曾深入金矿700米矿井作业一线进行现场检查,却没有发现安全隐患,这些检查不是走过场,而是安全生产的保障,必须细心一些,检查到位,消除隐患。

在13号的应急管理部召开的会议中通报了本次事故,也强调要加强岁末年初的安全防范工作,因此各省都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以此次事故为戒,加强对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杜绝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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