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消息,在商务部今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开始相关关税的退款工作,商务部表示,中方一贯反对任何形式的单边加征关税措施,美方对等关税、芬太尼关税等单边措施,既违反国际经贸规则,也违反美国国内法,危害全球经贸秩序,不符合各方利益。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美方退税举措是在纠正错误道路上的有利一步,“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关税由美海关向美进口商直接收取,并最终由美消费者承担。建议中国出口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与有关利益相关方沟通,维护自身合法正当权益”。
据悉,美国当地时间4月20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关税退款系统正式上线,启动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关税退还行动,总额约166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3万亿元),将面向33万家进口企业、5300余万条报关单完成税款返还。
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退税法定申请主体仅限美国海关登记进口商,中国本土出口企业无法直接申领,仅两种特殊情形具备申请资格:一是中国出口企业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由美方子公司直接完成报关、缴税,可作为登记进口商独立申请退税;二是贸易模式为出口商全包清关、送货、缴税(DDP模式),中方承担美国境内报关纳税责任的,可依法主张退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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