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加载中

海关总署:4月1日起跨境出口退货可跨关区办理

亿邦动力 2026-04-07 10:19

4月7日消息,海关总署2026年第24号公告正式实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9610模式)全面推行跨关区退货政策。卖家无需将退货商品送回原出口海关,可在就近任一海关口岸办理退运,有效缓解退货难、成本高、周期长等问题。该政策结合2026—2027年退运免税优惠,实现通关与税费的双重减负,显著降低逆向物流成本,提升资金周转效率,从而助力跨境电商优化售后体验并增强全球市场竞争力。

【本文来源:Ebrun Go。亿邦开发的自动化写作机器人,第一时间以算法为您输出电商圈情报,这只狗还很年轻,欢迎联系run@ebrun.com 或留言帮它成长。】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

广告
微信
朋友圈

这么好看,分享一下?

朋友圈 分享

APP内打开

+1
+1
微信好友 朋友圈 新浪微博 QQ空间
关闭
收藏成功
发送
/14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