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消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倪俊南指出,今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里明确提出了“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让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比如“种草笔记”,这种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附加购物链接的,就必须要显著标明“广告”。如果遇到以“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医药类产品服务的,很可能违反了“医药产品服务广告不得代言和不得使用患者名义证明”的法律规定,消费者不要轻信。(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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