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3月15日,蒋勤勤与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案号(2020)京0491民初13130号,审理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原告为蒋勤勤,被告为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法院认为,完美创意公司在其主办的公众号中使用了蒋勤勤的肖像,该行为侵犯了蒋勤勤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责任。最终裁判结果为:被告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微信公众号“更美”中登载声明,向原告蒋勤勤赔礼道歉,并赔偿蒋勤勤经济损失100000元,公证费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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