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消息,近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对《厦门经济特区邮政条例(草案)》进行二审,增加了强化保障快递行业发展和规范服务的规定。比如,要求快递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公布服务承诺事项,要求从业人员统一着装,文明服务。快递企业使用智能投递设施时,要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的,应当按照服务合同约定的名称、地址投递。如果没有征得同意且不改正,罚款1000元-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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