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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R门槛:未在境外上市企业估值不低于200亿

亿邦动力网 2018/03/30 20:29

3月30日消息,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中提到,试点企业如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试点企业具体标准由证监会制定。本意见所称红筹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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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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