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经济泛指架构在粉丝和被关注者关系之上的经营性创收行为, 是一种通过提升用户黏性并以口碑营销形式获取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的商业运作模式。以前, 被关注者多为明星、 偶像和行业名人等。粉丝经济现被宽泛地应用于文化娱乐、 销售商品、 提供服务等多领域。商家借助一定的平台, 通过某个兴趣点聚集朋友圈、 粉丝圈, 给粉丝用户提供多样化、 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 最终转化成消费,实现盈利。

粉丝经济的诞生

粉丝经济的概念最早产生于六间房秀场,其草根歌手在实时演艺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忠实粉丝,粉丝通常会通过购买鲜花等虚拟礼物来表达对主播的喜爱,在节日和歌手生日等特定时期礼物的消费尤为活跃,据统计秀场的ARPU值最高可达1,000元人民币。

粉丝经济概念的产生为音乐、影视等娱乐行业指明了客户所在,区分客户和用户,并差异化地对这两个群体服务正在被业内人士普遍关注,行业期待粉丝经济的提出可以改变近年来收入低迷、新人和新作品匮乏的现实。

粉丝经济范围

“粉丝经济”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除了显而易见的比赛门票收入、媒体转播权利金、广告收入,与运动明星代言的商品之外,还有许多直接与间接的衍生商机,让许多厂商得以在其中赢取商机,并让许多厂商参考学习这类新的“粉丝经济”营销方式。以姚明为例,他加入NBA共十年时间,期间NBA通过商业赞助、电视转播、产品授权销售等,在中国市场的收入高达12亿美元。而姚明则为火箭队至少提升了1.67亿美元的资产,只要姚明出赛,中国电视台争相直播,平面与网络媒体大肆炒作,中国企业更乐于给火箭队投放广告。甚至,不少内地球迷只记得姚明,而常常忘记姚明所属的球队队伍。近来同样在NBA球场上受到嘱目的林书豪也不遑多让,富比士估计,光上一个赛季,林书豪就帮尼克斯赚进2500万至5000万元美元,球队母公司MSG(麦迪逊广场花园公司)市值上升了6亿美元。林书豪成为众多厂商争取为自己产品代言的明星,创造的全球“粉丝经济”估计高达2.3亿美元。林书豪背后的华人圈“粉丝经济”,让先前尝过姚明“甜头”的火箭队,愿意以3年2500万元美金(为林书豪先前年薪的30倍以上)的天价签下林书豪,期待林书豪成为继姚明之后,又一个创造巨大“粉丝经济”的华人体育明星。

粉丝经济最为典型的应用领域是音乐,在音乐产业中真正贡献产值的是艺人的粉丝,它由粉丝所购买的CD、演唱会门票、彩铃下载和卡拉OK中点歌版税等收入构成,也因此有专业的机构在2011年将ARPU(ARPU-AverageRevenuePerUser)的概念引入到粉丝经济中,即单位付费粉丝的月消费贡献值,有专家预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艺人影响力的排名将来很可能会由唱片的发行量转由ARPU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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