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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诗兰黛跨境电商商标侵权案胜诉获赔110万元

亿邦动力 2026-06-02 10:05

雅诗兰黛集团在一起跨境电商商标侵权诉讼中胜诉。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近日判决被告销毁侵权商品,并向原告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10万元。

据判决书披露,被告在2024年9月16日向深圳皇岗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化妆品至香港,包括135瓶海蓝之谜精萃水、9700瓶面霜及1415瓶精萃水。该批货物因涉嫌侵犯雅诗兰黛相关商标权被海关扣留,海关调查后认定侵权并处以罚款。2025年3月5日,被告再次申报进口一批化妆品,包括400瓶雅诗兰黛抗蓝光眼霜、300套小棕瓶眼霜、898瓶第七代小棕瓶精华及1200瓶海蓝之谜精萃水,该批货物同样因涉嫌侵权被暂扣。

原告雅诗兰黛公司认为,通过比对正品与查扣样品,二者在包装等细节上存在明显不同,确认查扣产品为侵权产品。官方公告称,被告在2024年已被海关处罚,但此后不仅未收敛,反而扩大侵权规模,继续实施侵权行为。

被告在庭审中辩称,其身份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保税备货的境内收发货代理人,仅提供仓储、报关、物流等服务,并非货物实际所有权人。被告认为,在海关监管代码为“1210”的网购保税进口模式下,商品所有权属于境外电商,自己作为境内服务商不应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法院并未采纳这一抗辩理由。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被告是涉案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和买方,同时也是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和销售者,依法对报关事项及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负有合理审查并如实申报的法定义务。法院认为,出口行为属于销售行为,而为销售做准备的进口行为也应被视为销售行为的一环。

针对被告提出的货物具有合法来源的主张,法院审查后认为,被告提交的采购清单、发票等证据未能形成完整链条,不足以证明相关商品来源合法。法院判决被告在监督或见证下销毁被扣侵权商品,并支付110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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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亿邦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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