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于2026年5月22日发布通报,此前起诉多位自媒体账号侵权的案件已由法院审结。三名被告李某、刘某、谢某被判向公司支付赔偿款并公开道歉。
通报显示,被告三人通过其个人自媒体账号,发布了大量诋毁谩骂公司及恶意攻击品牌的内容,相关行为被法院认定为严重侵犯美的集团名誉权。针对上述判决结果,经法院调解,被告三人需共同向美的集团支付赔偿款合计5万元,并需使用各自注册的账号发布道歉声明,且将声明置顶展示30天。
通报同时强调,公司尊重并接受社会各界的建议与监督,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言论与行为皆有边界。美的集团表示,对于任何形式的侮辱、造谣、抹黑等侵权行为,将持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公开信息显示,美的集团近年来已多次就网络侵权事件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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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亿邦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