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邦原创】亿邦智库此前已围绕招投标领域的行业转型、合规治理、异议投诉困局等核心议题,发表了《数十万招标代理机构 数百万从业人员何去何从》、《杜绝招标人“甩锅”推责 要求十大环节全程合规》、《莫让低成本异议乱象拖累数字化采购(上)》、《异议投诉剧增 招投标困局待解(中)》等一系列深度分析文章,持续聚焦招投标行业现象与痛点。
亿邦智库观察到,政府采购代理费用转嫁、收费不透明、参与门槛偏高等收费乱象,长期制约市场公平竞争与营商环境优化,成为行业亟待破解的关键问题。
2025年10月16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活动相关费用收取支付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聚焦政府采购代理费用管理中的突出痛点,从四大核心维度构建系统性规范体系。亿邦智库认为,《征求意见稿》确立了“谁采购、谁付费”的原则,要求代理费用公开披露、规范评审费标准、免费提供电子文件,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供应商准确把握政策导向、规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专业指引。

Part 01代理费用支付主体调整:减负供应商,规范权责边界
调整代理费用支付主体切中了政府采购领域长期存在的核心痛点,《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谁采购、谁付费”的原则,从根源上解决供应商隐性负担问题。此前代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的模式,不仅直接抬高企业投标成本,还可能引发“价外收费”“变相转嫁”等乱象,尤其加重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部分供应商为覆盖代理成本,可能在投标报价中变相加价,间接影响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亿邦智库认为,《征求意见稿》明确采购人直接支付责任,具有三重关键意义。一是彻底斩断代理费用向供应商转嫁的链条,契合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让供应商聚焦产品与服务质量竞争。二是要求采购人将代理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从资金源头保障支付能力,避免因资金无着落导致代理服务缩水或费用拖欠。三是明确30日内支付时限,为社会代理机构提供稳定现金流预期,有利于提升代理服务专业化水平。这一调整既符合政府采购“权责对等”原则,也与财政部推动的政府采购市场化改革方向一致。
Part 02代理费用公开披露:以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征求意见稿》要求公开披露代理费用,精准回应了政府采购领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倒逼代理收费规范化,构建 “阳光采购”监督体系。政府采购代理费用长期存在“收费标准不透明、计费依据不统一”等问题,供应商难以预判投标隐性成本,也给个别代理机构乱收费留下空间。部分项目存在“低价中标、高价收费”“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脱节” 等现象,损害政府采购公信力。
亿邦智库认为,《征求意见稿》要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步公开收费标准及金额,具有鲜明的实践价值。首先,公开披露让代理收费全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减少暗箱操作空间,倒逼代理机构遵循“质价相符”原则定价。其次,透明的收费信息能帮助供应商更精准测算投标成本,提升投标决策科学性,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再者,统一公开要求为财政部门监管提供便利,便于及时发现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这一举措既是对《政府采购法》公开透明原则的细化落实,也为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收费公开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Part 03专家评审费规范:兼顾公平与效率,保障评审质量
这个规定既尊重评审劳动价值,又体现了管理精细化。《征求意见稿》对评审费支付方式、标准及时限的明确,将有效保障评审专家权益,提升评审工作专业性。此前评审费支付存在“支付主体模糊、标准不一、结算延迟”等问题,部分项目存在评审费拖欠、标准偏低等情况,影响专家参与积极性;同时异地评审差旅费用结算繁琐,也增加了专家履职成本。这些问题可能导致优质专家资源流失,间接影响评审结果的公正性与专业性。
亿邦智库认为,《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范具有多重亮点。支付方式上,允许采购人直接支付或委托代理机构代付,兼顾灵活性与可操作性;30个工作日内支付的时限要求,解决了评审费拖欠难题。收费标准方面,3小时内500元 / 人、超时每小时加100元的设定,与国内多数省份标准接轨且符合江苏经济发展水平。异地专家差旅保障政策,更是体现了对专家履职的人性化支持。对比其他省市,浙江规定3 小时内500元 / 人,超时每小时加100元,与江苏标准高度一致;广东将3 小时内标准提高至600元 / 人,超时部分每小时120元,体现了经济发达地区的差异化调整;山东则设定不满3 小时400元 / 人,超时每小时加100元;上海执行3 小时内800元 / 人,超时部分分级提价,标准相对较高;北京以4 小时为计价单位,4小时内500元 / 人。江苏的标准既保障了专家劳动报酬,又兼顾了财政资金节约,处于全国合理区间,能有效吸引优质专家参与评审。
Part 04电子采购文件免费:降低参与门槛,推动数字采购普惠化
《征求意见稿》提出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精准契合了电子采购的发展趋势,将打破参与壁垒,促进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提质增效。随着政府采购电子化推进,部分代理机构以“平台建设成本”“技术服务费用”等名义,对电子采购文件收取下载费、服务费,变相抬高供应商参与门槛。这种行为不仅与电子采购“降本增效”的初衷相悖,还可能导致中小企业因费用问题放弃投标,缩小采购竞争范围,影响采购质量。
亿邦智库认为,《征求意见稿》明确电子采购文件免费提供,具有重要实践意义。一是直接降低供应商参与成本,尤其利好中小企业,让更多市场主体有机会参与政府采购竞争,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二是杜绝代理机构变相牟利,规范电子采购平台运营行为,推动平台回归“公益服务”定位。三是进一步释放电子采购的优势,通过降低参与门槛提升采购市场活跃度,同时减少纸质文件使用,契合绿色采购理念。这一规定既落实了“放管服”改革要求,又为江苏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扫清了制度障碍,将加速形成“便捷、高效、普惠”的电子采购生态。
亿邦智库认为,《征求意见稿》以“减负、透明、提质、普惠”为核心导向,通过确立采购人直接支付责任,从根源上减轻供应商负担;以费用公开披露强化社会监督,筑牢 “阳光采购”防线;以精细化评审费管理保障专家权益,夯实评审质量根基;以电子采购文件免费政策打破参与壁垒,助力数字采购转型。
亿邦智库认为,《征求意见稿》构建了权责清晰、监管有力、服务高效的费用管理体系,不仅将有效破解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的乱象,更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为中小企业参与竞争创造公平条件。随着政策落地实施,有望进一步提升江苏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与公信力,为全国政府采购代理费用管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推动形成规范有序、良性循环的政府采购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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