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邦原创】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完善政府采购制度,2025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的认定标准、支持政策及执行要求。该《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Part01《通知》出台是国家统筹安全与发展的战略举措
供应链主权争夺已成为大国博弈核心战场,《通知》出台是应对“规则围堵”的必然回应。当前全球主要经济体纷纷强化政府采购的产业保护属性:美国“BuyAmerican”政策将本土组件成本占比从50%逐步提升至2029年的75%,欧盟通过《关键原材料法案》要求公共采购优先选用本土供应链产品,日本则将半导体、新能源装备纳入政府采购“本土清单”。反观我国,尽管制造业规模占全球30%,但在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等领域仍存在“卡脖子”风险——2024年数据显示,我国高端医疗设备进口依赖度达70%,工业机器人核心控制器进口占比超60%。更严峻的是,我国企业在国际公共采购中屡屡遭遇规则壁垒,联合国采购中中国供应商中标率甚至低于缅甸、也门等欠发达国家,国际市场份额长期不足2%。在此背景下,《通知》通过明确本国产品标准,构建“以采购促产业”的防护网,既是对国际规则的对等回应,更是破解供应链“断链风险”的关键抓手。
从国内产业痛点看,政策出台是破解“大而不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制造业存在“高端失守、低端内卷”的结构性矛盾:一方面,传统产业产能过剩,2024年钢材、水泥等基础建材产能利用率不足75%;另一方面,高端制造领域自主化率偏低,建筑行业高端塔机核心液压件进口占比达55%,电子采购平台中高端设备采购进口率超40%。过往因缺乏统一的本国产品认定标准,政府采购存在“隐性进口偏好”——部分项目以“技术先进性”为由规避本土产品,导致国产替代难以突破。公共采购作为占GDP10%-15%的核心市场,其导向作用直接影响产业升级方向。《通知》通过标准化认定与政策倾斜,能够引导万亿级采购资金流向本土高端制造,为“卡脖子”技术提供市场化验证场景,推动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
标准缺位导致的“执行模糊”亟待破解,《通知》出台具有填补制度空白的重大意义。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采购虽倡导“优先采购本国产品”,但因缺乏明确认定标准,实践中存在三大乱象:一是“伪本土”产品泛滥,部分企业将进口组件简单组装即宣称“国产”;二是地方保护主义滋生,不同省份对“本土产品”界定各异,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三是国际规则衔接不畅,在GPA谈判中因标准不明确难以形成对等开放共识。2025年《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已明确要求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此次《通知》正是政策落地的关键一步,通过统一认定标准、规范执行流程,既保障内资企业公平竞争,也为外资企业提供清晰的合规指引,实现“开放与保护”的精准平衡。
Part02《通知》出台助力国产产品的精准画像与规范执行
《通知》构建了“基础标准+特殊规则+动态调整”的认定体系与“激励+约束+豁免”的执行机制,既兼顾普适性又体现行业差异性。
在认定标准方面,采用“通用标准为主、特殊领域为辅”的双层架构,实现精准界定。通用标准明确“双核心”认定原则:一是“生产属地化”,要求产品最终制造、装配环节在中国境内完成,且境内生产周期占总生产周期的60%以上;二是“价值本地化”,参考美国“BuyAmerican”的阶梯式比例要求,设置过渡期与终期目标——2026-2028年过渡期内,境内组件成本占比不低于55%,2029年起提升至65%,其中机械、电子等重点行业终期比例不低于70%。特殊领域则实行“分类施策”:对芯片、航空发动机等“卡脖子”产品,放宽生产周期要求至40%,但核心工序必须境内完成;对建筑、医疗等民生领域,强调“关键功能部件自主化”,如建筑机器人要求控制系统、驱动电机等核心部件国产率不低于60%;对绿色低碳产品,额外叠加碳足迹要求,境内生产环节碳排放强度需低于进口同类产品15%以上。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实行“内外资平等”原则,外资企业在华生产且符合标准的产品,与内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这既符合WTO规则,也体现开放姿态。
在执行政策方面,构建“激励引导、严格监管、灵活豁免”的三维机制,确保落地实效。激励措施包括三方面:一是份额倾斜,要求各级预算单位本国产品采购占比不低于80%,其中高新技术产品采购占比不低于60%,未达标单位需提交专项说明;二是评审加分,在招投标中对符合标准的产品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技术评审中增设“自主化水平”评分项;三是融资支持,对中标的本土企业,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低息贷款,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合同金额的70%。监管机制则强化“全流程穿透”:建立全国统一的本国产品数据库,实行“一产品一编码”,通过区块链技术记录生产、组件来源等数据;要求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国产品认定依据,评标委员会需出具专门认定意见;财政部门每季度开展专项核查,对虚假申报的企业列入“黑名单”,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豁免机制设置“三重门槛”:因技术不可替代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双重审核”,并公开替代方案研发进度;因国际协定义务豁免的,需严格限定在GPA缔约方范围内;应急采购豁免需在事后1个月内补充说明,全年豁免金额不得超过本单位采购总额的5%。
Part03 政府采购与央企采购生态重构
《通知》将从流程再造、产业联动、合规管理三个层面,深刻改变政府采购与央企采购的运行逻辑,形成“政策引导-市场响应-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
对政府采购而言,将推动“从程序合规到价值导向”的根本性转变,采购全流程面临系统性重构。在需求管理环节,需建立“本土适配”的需求生成机制:采购单位需提前对接行业主管部门,明确采购品目对应的本国产品标准,如市政工程采购塔机时,需在需求清单中注明“核心部件国产率≥60%”的指标,这要求采购平台升级AI智能拆解功能,精准匹配标准与需求。在招投标环节,评审体系将迎来重大调整:一方面,招标文件需嵌入本国产品认定条款,避免“隐性排斥”,如云筑等电子采购平台需优化AI合规审查模块,自动识别“指定进口品牌”等违规条款;另一方面,评审专家需掌握标准细则,AI评审助手需新增“组件占比核算”“自主化水平评分”等功能,辅助精准评审。在履约管理环节,需强化“动态核查”:通过IoT设备追踪产品生产流程,如建筑材料采购中,借助扫码终端验证原材料来源,确保境内组件占比达标,这要求采购平台打通与企业ERP、生产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采购-生产-履约”数据闭环。对中小企业而言,政策带来显著机遇——政府采购预留30%的本国产品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通过“首购首用”机制,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入口,但同时也对其合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需建立完善的组件溯源、成本核算体系。
对央企采购而言,尽管不直接适用政府采购规则,但政策的“溢出效应”与国企的使命担当将推动其同步升级,形成“政策协同、市场联动”的格局。在采购策略上,央企将加速构建“本土优先”的供应链体系:中国建筑、中国电建等基建央企,将在钢材、塔机、装配式构件等采购中,把国产率作为核心筛选指标,云筑等采购平台需升级智能寻源模块,新增“国产率排序”“自主化水平评级”等功能,快速匹配符合标准的供应商;在供应商管理上,央企将建立“动态分级”机制,对本土核心供应商给予预付款比例提升、长期框架协议等支持,如中国建筑计划2026年将本土高端装备供应商份额从45%提升至65%,同时通过联合研发、技术入股等方式,推动供应商突破核心技术。在成本与效率平衡上,央企面临短期阵痛与长期收益的权衡:短期内,部分高端产品国产替代可能导致采购成本上升5%-10%,但长期来看,随着本土供应商规模扩大与技术成熟,成本将逐步下降——以建筑机器人为例,预计2028年国产核心控制器成本将比2026年降低30%,且供应链响应速度将提升40%。对云筑等数字化平台而言,政策创造新的服务空间:需开发“本国产品认证辅助系统”,整合标准数据库、组件价格库,为企业提供国产率核算、合规申报等服务;同时升级AI决策引擎,结合政策要求优化议价策略,如针对本土供应商推出“长期协议+价格联动”模式,平衡成本与自主化目标。
从长远看,《通知》出台将推动形成“采购-研发-制造”的闭环生态:政府采购的“需求牵引”与央企采购的“规模效应”相结合,将为本土企业提供从“样机到量产”的市场验证,加速新质生产力落地,最终实现供应链安全与产业升级的双重目标。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