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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回购诉讼的创业者:我的微信零钱被冻结了

曹玮钰 2024/07/15 11:11

“过不了多久,我大概就要成‘老赖’了”,Ben苦笑着说。

Ben是一名创业者,很不走运,他正在经历一场回购诉讼,而且是实打实、追到底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

投资人的诉求很直接,俩字:还钱。

像Ben这样经历的创业者不在少数,只是他们多数出于种种因素,只能在沉默中承受着与资方焦灼的拉扯,乃至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的煎熬。

我们很清楚,也很无奈——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孰是孰非,非黑即白的问题。

退出,是一级市场当下最棘手的难题,回购则是其中最隐秘、不透光的角落。从四面拼凑的信息来看,业内对退出的重视程度是空前的,有机构已经成建制搭了专门团队,制定了具体的机制和纪律,在业务、财务、法务、诉讼等各层面拿出实打实的“组合拳”。在不少机构的投决会上,退出案例的上会数量早已超过投资。

不可否认,从LP视角来看,这些GP确实反应迅速,勤勉尽职。但当压力层层传导到了创业者端,回购诉讼几乎不可避免,画风常演变成了不留余地的悲剧。

Ben们的故事是批量的,也是国内风投市场发展至今,加之募投退受阻,压力倾斜的注定结果之一。我无意评判任何一方,只应Ben的意思,把故事讲给行业听。

以下是Ben的自述:

“都是君子协议”

2023年6月28日。这是我人生中最憋屈的一天。

那是个再正常不过的工作日下午。当我打开微信,想刷付款码买瓶水喝时,手机弹出一条信息:我的微信零钱账户被冻结了。

我让朋友帮忙付钱,他还调侃我,是不是看了小网站或是账户被盗。直到手机弹出法院发的信息,我才意识到,我成了被告,而把我送上法院的,正好是多年来跟我称兄道弟的投资人。

我是一个内容创业者。按照很多人的说法,我们是第一批中国“网红”和“科技测评人”。

我一直很喜欢数码产品,2012年一人跳上来深圳的大巴,拿着不到外面十分之一不到的工资,加入了某科技测评号成为联合创始人。一开始的日子并不顺风顺水,创业的日子很苦,但大家因为爱好聚在一起,在手机发售时拿到新机,分析产品,再把自己的观点拍成视频,发到各大网络平台。

我们成了第一批科技圈的测评人。但2017年初,公司内部出现一些变动,我提出的“女主播+科技”的短视频项目无法继续。那时我对视频制作和流量把控有了一定的经验,总觉得这么放弃很可惜。恰好赶上全民创业,各种名号的基金和天使投资满街飞。于是我怀着一腔热血,找朋友接触了天使投资这个行当。

在那之前,我对天使投资的理解跟普通人百度的一样。天使天使,顾名思义,就是做你创业的第一股加持力量。直到今天,去百度“天使投资需不需要偿还?”这个问题时,弹出的答案都是“不需要”。

我先找了一个好朋友,他愿意个人出资100万元。同时我也接触了各种天使投资机构,写好PPT各种路演。

老实说,那时我对项目最终能否盈利也没概念。接触到的投资人形形色色,他们貌似也不看中盈利,更多在问,短视频能有多少流量,需要多大团队,每周能产出多少期产出等等。

在交谈中我发现,他们对这个领域一窍不通,更多是在追大方向,看人和投人。

2017年春节之后,我跟一家深圳的VC(暂且称为A机构)聊得差不多了,彼此都很满意。那时我对"投资人”没有太大概念,只知道他们穿着都很讲究,光鲜亮丽,出手阔绰,亲和又多金,出入也是高级餐厅,办公室里摆着高尔夫球具。

那时感觉他们都很真诚,大家像朋友一样无话不聊。我甚至一度以为他们是用自己的钱在支持创业者的梦想。

A机构决定给我的项目投资120万,同时又引荐了与我们有一定业务关联度的B机构,一家做科技企业出海的CVC。最终,项目敲下了朋友100万+A机构120万+B机构60万共计280万的天使投资,投资人一共占25%的股份,公司也分别加上了三个董事席位,对大小事务都有投票权。

期间,我跟A机构和B机构接触最多,对部分协议也有过犹豫,比如回购条款。他们的说辞是,“都是君子协议”,“以人格保证,失败了也不会找你要”,“我们也要保护我们的资金,防止创业者乱花钱”。

那会儿我刚创业,手里没什么钱,舍不得掏个几万块请律师看合同。加上投资人不停发信息催促,“如果想要快点拿到钱,就尽快敲定”。

那时一想,也不是没有道理,别人平白无故上百万打给你,总得有点保护措施。二来,按照对方的说法,这点钱不算什么钱,只要好好干,希望可以成就彼此。

当时大家都在全民创业的氛围里,一切都在推着我往前走,我也希望快点拿到资金,于是草草签下了协议,不久之后款项到账。

没想到,这成了噩梦的开始。

“不是创业者的错,但没办法,只能创业者承担”

在之后的几年里,我信守承诺,老实创业,没浪费过一分钱,每个月拿着一万不到工资,所有支出也都按月向投资人汇报。最高峰时公司养着8个员工。有段时间,为了找到需要的人,开出的工资比自己还高。我们做出了科技圈小有名气的短视频号,内容稳定输出,流量也日益增长,

但赚钱始终是个难题。毕竟我是第一次创业,对变现没有很强的概念。当时这在业内很普遍,多数视频号有流量,但变现困难,和今天不是一个状态。

期间,投资人给过一些建议,但没起到什么效果,而且自始至终,投资人也没有对变现提出要求,甚至强调过很多次“一开始要先做规模”,“创业先把0到1做起来”。

两百多万的投资我们扛了四年,一直做到2021年,有小伙伴嫌工资低先后离开,加上疫情期间一些变动,团队逐渐不稳定了。我把团队逐个聊了一遍,帮他们找好下一份工作,最后剩下我自己,有点迷茫。

B机构从一开始就没有太多过问,我先跟A机构的创始合伙人Adam尝试沟通。现在回头看,当时的想法很天真。我提议将项目跟行业领先公司进行合并,毕竟自媒体账号有粉丝量,只要把成本压到最小,每个月多少可以有点收入,最后是能回点血的。我甚至表态,这部分收入我可以不要,全部归投资人所有。

作为条件,我希望将合同里的“霸王条款”,也就是回购协议免除。

Adam在多次探访有意合并我们项目的公司之后,口头否决了提议。2022年,Adam建议我去他的另一家被投公司,启动一个新的抖音短视频项目。抖音是个全新领域,我并不算了解,做了半年便不了了之。

期间,A机构在没有正式打招呼的情况下,开始给我发一系列文件,其中包括回购函,还询问我公章在不在。问他们,只是支吾解释“就是走个流程,有些东西要捋一捋”,“不一定要回购”,还强调“我们是股权投资,不是债权投资”。

那时我对回购这事,还没有很强的概念,更多还是从情感上希望有个方案,可以补偿投资人对我的投资,但每次沟通都是泛泛而谈,没有什么实质结果。我也没察觉有什么不对,毕竟平时都把对方当朋友,有啥说啥。

直到Adam开始询问我的收入和家庭情况,我才开始对一切有所怀疑。Adam逐渐直白,问我公司账上还有多少钱,个人能承担多少。他告诉我,他们背后还有LP,LP才是出资方,那时我才明白LP跟投资人之间的关系。他还说,他们也要背负8%的利息,并透露了投我的这期基金收益并不好。

很久之后我才发现,我错了,我全错了。不仅错判了事,也错判了人。2023年1月,我最后一次跟A机构的Adam面对面沟通。他摊牌了,说要我回购——按照回购条款,项目并没有在五年内实现上市。

“以前一期能豁免的就尽量豁免了,但二期没办法,投了十来个项目,没有很明星的项目,DPI不达标,账算不过来了”。

“不是创业者的错,但是没办法,只能创业者来承担”。

Adam把自己比喻成紫晖创投的郑刚,把我比喻成罗永浩老罗,说天使投资这个事,有点像足球场的裁判,没有典型的规则。还说中国的天使投资协议源头都差不多,只是很多创业者没注意到条款细节。

他追问我到底能凑多少钱。我确实没什么钱,坦白账上一共就这么多,大概能回2%的本金。 那一瞬间,Adam脸色变了,之后我们再没有过联系。

“直到今天,我都不清楚自己责任在哪”

时间来到2023年6月。我刷微信付款码买水时,手机弹出了“你的账号已被司法冻结”的信息。

朋友提醒我,说你是不是被A机构给告了,我说不可能,我坚信不会被朋友架到刀架上,没准是B机构。登录银行网站才发现,之前跟A机构透露过的银行账号,还有我的私人车辆,全部都被查封——结果是,A机构起诉了我,要求拿回全部本金120万,加上七年年化12%的利息,并承担所有的滞纳金和律师费,加起来大概二三百万。

不得已,我开始花钱找律师应诉。律师看完合同告诉我,这官司没法打赢。因为合同确实是签了,钱也确实花了。律师还告诉我,之后我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所有财产都会被对方取走,账户全部会被清零,而且没有限期,直到对方满意为止。

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回购协议对我生活的影响。现在的我坐不了高铁、飞机,微信账户、银行账户统统冻结,周围人总觉得我有点怪,怎么这人一天到晚老在用现金?吃饭A钱不让转账,只收现金,朋友转钱,我说别打,给现金——因为钱一进账户就会被封掉。

A机构的这一举动,相当于把我的生活给毁了,每天做事我都得低着头。我只能靠运动化解心理的巨大压力。记得很清楚,有一天我跑完步,想起这事忽然心里火大,一个人站在原地,浑身发抖个不停。

到了法院一审,对方问我愿意以多少金额和解,我回答是投资额的5%,条件是对股东一视同仁,我不会因为一家起诉了我就只赔这家,不顾别家。当然,这个方案被否决了。

2024年,我忽然发现,当初“以人格保证,不会找我要钱”的Adam已经从A机构离开,而我没收到任何通知,这让我很愤怒,因为Adam还在公司挂着董事的title,很多文件还需要他签字。我不清楚投资机构的内部流程或者规定,但于公于私,这么大的变动,至少通知一下被投企业?

我询问A机构另一位创始合伙人Amy,回复是“不了解细节”,让我联系其他员工,之后也是不了了之,他们把这一切归咎于“大环境不好”,“LP开始追责了,被逼得没法”,但官司还得继续。

终审结果就快出来了,可我真的拿不出那么多钱,而且为什么别人骗了我,我还要缩手缩脚?为什么我要躲起来?最坏的结果我很清楚,无非就是成为什么失信被执行人,成了老赖,班也没法上,哪都去不了——我已经没有后路了。

如果当初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签下这份合同。这与当初投资人说的“君子协议”完全不是一回事。

除了愤怒,长这么大了还被骗,我觉得挺没脸的。钱是一码事,但如果我是投资人,咱能不能一开始就把话说清楚,公事公办对吧?生意、感情不要混为一谈,投资时跟我谈感情,行情不对了,转头就拿合同跟我谈生意。

自始至终都不怎么亲近的B机构反而更坦荡,合伙人除了定期问项目进展,不怎么打听个人和家里情况,后来项目失败了,B机构也发了回购函,投资人口头上毫不留情面,抱怨着“后悔死,早知道不投你”,但并没把我逼上法庭。

至于那家A机构,他们还在外面募资,讲着募投管退的成功故事。那位不打招呼就消失的投资人Adam,朋友圈看到他最近在深圳某大学做了分享,就讲早期投资。而我们这些失败的被投案例,却要一辈子承担原本不属于我们的“老赖”名号。

不可避免的,我现在对别人没办法那么信任了,尤其在谈钱时。我也绝不会再拿风投的钱了,还建议了身边每位创业的朋友能不拿就别拿,如果打算拿,最好先花几万块钱请个律师,把条款一项一项看清楚。

直到今天,我都不清楚我的责任在哪?是我拿钱创业失败了活该?还是怪自己签合同时太大意?

我不明白,我没有乱花过他们一分钱,最后仅因为“基金表现一般”就要一个人承担所有?而且中间明明有回本的机会他们不要,似乎目的只有一个——赢了分钱,输了就把责任全部丢给创业者承担。

纠结了一年多,我还是决定讲出这件事,内心不是没有忌惮的。没准大家会说,你这人都欠钱了胆子还这么大,还想反咬一口?但我觉得创业者的这种遭遇不该是常态。

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我宁愿牺牲一些,也不希望这种事再继续下去了。

(Ben、Adam、Amy均为化名)

注:文/曹玮钰,文章来源:投中网(公众号ID:China-Venture),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亿邦动力立场。

文章来源:投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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