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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娅丈夫公司败诉了!

葱白 2022/10/13 08:46

“6000万GMV仅完成223万,薇娅丈夫公司带货额低被起诉。”近日,该事件再次击破了直播带货行业的泡沫。

6000万GMV仅完成223万 商家急了

回顾事件始末,2020-2021年,直播带货如日中天,品牌都抢着进薇娅直播间。

裁判文书即显示,2020年12月7日,凯思盛阳(北京)广告有限公司(下称凯思盛阳)与杭州风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杭州风亚)签订《年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凯思盛阳支付1200万元直播费用,杭州风亚承诺完成目标GMV 6000万元,且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三个月内的直播GMV不低于1000万元。同年12月21日,凯思盛阳向杭州风亚预先支付80万元。

凯思盛阳诉称,“在双方签约前,杭州风亚曾多次许诺可以安排主播薇某上播,但实际履行中从未安排薇某上播。”凯思盛阳认为,杭州风亚已构成违约,要求法院确认双方合同解除,同时要求杭州风亚返还合同款并支付违约金80万元。

杭州风亚辩称,“双方签订是年框协议,凯思盛阳公司单方催促顶级主播直播合作进度,但与顶级主播的合作是最难也是最慢的,杭州风亚在推进顶级主播直播合作的过程中,凯思盛阳以各种理由阻碍杭州风亚安排其他主播,试图逃避支付佣金收益等。”

杭州亚风还表示,凯思盛阳存在未配合直播带货节奏、擅自对接其他主播进行合作等违约行为,并称公司已在另案中起诉凯思盛阳承担违约责任。

就双方合作结果看,裁判文书也写的很清楚。裁判文书显示,双方均认可,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杭州风亚完成直播GMV 70.14万元,这与约定的GMV 1000万元相差甚远。

最终法院认为,杭州风亚未能在3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的GMV,凯思盛阳为了自救才在3月之后自行安排了主播在旗舰店进行了直播;双方口头约定无须支付保证金,故凯思盛阳未支付保证金;样品错误、物流问题均是个别问题,且杭州风亚在直播前有义务对样品情况进行检查,而非一味责怪凯思盛阳,杭州风亚的很多要求都是在直播前临时提出的,给凯思盛阳造成困扰,凯思盛阳不存在不配合直播的情况。

经询,凯思盛阳公司同意根据杭州风亚实际完成的直播GMV情况酌情支付相应款项。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合同约定杭州风亚承诺完成目标GMV 6000万元,实际完成GMV 223万余元,按比例计算杭州风亚应返还部分直播费用。最终,法院判决杭州风亚向原告返还直播费用35万余元,并支付律师费4万元。

“没离开”

约定GMV6000万,实际只带货200多万,如此差距,加之此次涉案的直播公司是薇娅老公关联公司,因而引发了广泛关注。

企查查信息显示,杭州风亚的大股东为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谦寻文化),后者持股比例达60%,薇娅丈夫董海峰则间接持有杭州风亚的股权约33.73%,为疑似实际控制人。

据悉,2017年4月,薇娅夫妇就布局短视频和直播领域,创办了谦寻文化,主攻主播孵化和全域营销等业务,该公司签约了林依轮、李响和李静等明星主播,以及安安anan等多位达人主播。

2019年,薇娅夫妇又成立了谦寻(杭州)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掌控着包括谦寻文化在内的20余家企业,包含广告、供应链、电商、贸易等多个业务。这其中就包含了杭州风亚。

众所周知,去年底,淘宝超头主播薇娅被曝出偷逃税款6.43亿元,最终收到13.41亿元的天价罚单。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就在“消失”约半年后的2022年6月8日,由谦寻文化100%控股的北京谦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谦越文化)经工商部门核准成立,经营范围涵盖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互联网销售等。薇娅老公董海峰则是新公司的最终受益人。

针对谦越文化的成立,不少观点认为这是将“变相复出”、或是“由前台转为幕后”的信号。

据不完全统计,与薇娅关联的企业有18家,她还在12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薇娅老公董海锋的关联企业有25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有20家。

不仅如此,2020年和2021年谦寻文化还先后参投了一个小家电品牌和一个化妆品企业。不难看出,虽然薇娅已退出直播江湖,但是他们夫妇二人所建立的商业帝国可谓蒸蒸日上。

挤掉水分,求真务实

再回到直播带货领域本身,这几年屡屡发生直播带货没有达到预期和承诺的GMV,商家起诉MCN机构的案件,而且明星主播、头部机构都翻过车。

譬如,某护肤品因某经纪公司收取8万元的坑位费最终却只卖了800元的护肤品,协议指定的知名导演直播带货也变成了录制预热视频,而将后者告上法庭并维权成功。该案件还被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论案说法》栏目中的代表案例(详见《8万坑位费只卖了6瓶化妆品,MCN被告了!》)。

在服装、眼镜等行业也有不少品牌方因直播带货不及预期而进行维权且维权成功的案例。

这些案例一次次暴露出直播带货行业充满泡沫,也让品牌商家意识到并不可迷信大主播,而需要用平常心对待直播带货。

由于直播推广,更多的是依赖于主播个人的粉丝数量、流量、关注度等,从而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故而,有资深法律人士建议,对于此类协议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应当结合合同的目的和当事人约定的直播带货销售额作为主播是否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据。

“建议双方在直播带货合同中,明确约定直播带货销售额,且对于无法达成销量目标的情况,明确约定返还费用的计算方式或金额等。上述案件中,凯思盛阳能在一审中获得赔偿即与此有关。”

总之,即便对方是头部主播,也不可麻痹大意。

注:文/葱白,文章来源:青眼(公众号ID:qingyanwh),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亿邦动力立场。

文章来源:青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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