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从家装消费者购买家具产品的消费过程来分析这个问题。
家装消费者在选购家具产品的行为,一般会在两种情况下发生:一是已经找好了家装公司,并且家装公司也已经帮助消费者设计好装修效果图;二是消费者还没有确定家装公司。
这时家具产品与整个装修空间的匹配因而也有两种完全不同的逻辑:一是找与装修设计风格匹配的家具产品;二是先确定了家具产品的风格,然后再去确定装修设计风格。
用设计主导权的概念来解释,第一种逻辑就是家装公司掌握设计主导权;而第二种情况,则在某种程度上是家具企业掌握设计主导权。
传统家具产品生产经营模式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是让消费者自己来进行家具产品与装修设计之间的匹配。这样基于设计风格匹配基础之上,由家装消费者主导的家具产品的选购方式,显然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一是家装消费者毕竟不是专业的;二是即使是设计风格相同,家具产品的其他设计细节也会存在不完全匹配的情况;三是也还存在家具产品的大小尺寸与装修空间之间不相匹配的问题。
家具产品与家装设计之间的关系,在传统家装材料经营模式下是剪不断理还乱,其关键,就在于家具产品具有明显的设计风格,而且还以风格来分类。而装修设计也是具有风格的,并且也是以风格来分类。
家具产品的设计风格与装修设计风格相匹配,这应该是消费者挑选家具产品的基本逻辑。
这就涉及到一个更为基础的问题:家具产品的设计如何与装修设计相匹配?两者究竟谁为主谁为辅?其中的逻辑关联又应该是什么?
我曾经讲过一个非著名的“唐人的胡桃木”的故事,比较能够形象地说明家具产品(以及其他家装材料产品)与装修空间设计相互匹配的问题。故事是这样的:说我想装修一个以胡桃木为主题的客厅。我购买了胡桃木的地板、胡桃木的木门、胡桃木的定制柜体、以及胡桃木的成品家具。请问在当前的家装材料单品类经营模式下,我最终是得到的是几个胡桃木?是一个完整的胡桃木设计风格的客厅呢?还是由四个不同胡桃木组成的客厅呢?
大概率事件,我得到的是四个色彩甚至风格都不一样的胡桃木产品。
这个非著名的“唐人的胡桃木”的故事,实际上所揭示的,除了家具产品设计与装修设计之间的关系外,还包括家具产品设计与其他品类家装材料产品设计之间的逻辑关系。
为了解决这个设计不一致的矛盾,一些家具企业开始尝试一些多品类集成的设计方案:由家具专卖店的设计师,来统筹规划设计装修空间的室内整体设计方案。在这样的业务安排下,家装公司只应该去做半包服务,而半包以外的家装材料选择,则是由家具专卖店的设计师来承担完成。
这应该就是家具企业从自己的家具产品出发,来进行家装材料多品类集成的努力。这一行为,一方面为家具企业产生自己涉足整装业务提供了业务上的可能性,以及逻辑上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也产生另一个问题:究竟应该根据什么来规划家装的业务流程?并且与这个问题息息相关的问题是:究竟应该如何来优化家装设计与家具产品设计之间的关系。
整装运营是在整装产品的设计中,就已经确定了家具产品。所以我说设计主导权就是家装材料(含家具)产品的销售主导权。
在假定家具产品设计风格必须与家装设计风格相一致的前提下,家装设计应该是一个从整体到局部的统一设计过程。
首先是摒弃传统家装运营模式下主要是由消费者自己来选购家具产品的非专业性的设计过程(消费者选购家具产品的过程,就是一个决定最终家装效果的设计过程。),由家装设计师来统一选择各个装修空间的家具产品,这就是传统家装中的“全案”服务,或者是整装产品设计。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而后者则是标准化的产品运营,即一个家装设计方案,运用到千家万户的家装中。
这也是当前整装运营中整装产品设计与家具产品设计之间的关系。
但是随着整装运营的发展,整装产品设计统一性的要求将更加提升,届时就会出现根据整装产品的总体设计来确定家具产品及其他品类家装材料产品的设计细节,然后交给相关企业进行生产的设计业务逻辑。
这时,在“唐人的胡桃木”故事里的四个胡桃木,就有可能变成一个统一的胡桃木。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