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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买卖交易账号 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下月实施

张宇喆 2021/01/29 17:50

1月2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月22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的依法监管,促进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新版《规定》共23条,包括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级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

原《规定》在2017年10月8日开始施行,在健全互联网投诉举报渠道、打击互联网不实信息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020年10月15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将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账号分级管理,违反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公众账号将禁止重新注册,此外,意见稿还明确了十种违法违规行为。

相比于原《规定》而言,在新修订的《规定》中,平台主体责任、生产运营者责任都得到进一步强化。

在平台主体责任方面,《规定》新增了生态治理、数据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管理等平台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规定》针对账号分类注册、内容分类生产、真实身份注册、主体资质核验、账号数量限制、账号交易买卖、打击网络谣言、账号运营规范、数据流量造假等突出问题新增了多个条款。

在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主体责任方面,《规定》要求生产运营者要建立健全内容和账号安全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导向性、真实性、合法性把关,依法依规管理运营账号,以优质信息内容吸引公众关注订阅和互动分享,不得从事恶意注册账号、编造虚假信息、煽动极端情绪、剽窃原创作品、实施网络暴力、进行敲诈勒索、买卖交易账号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账号内容安全和清朗网络空间。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注:文/张宇喆,文章来源:亿欧网,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亿邦动力网立场。

文章来源:亿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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