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开展“2021年全国网上年货节”活动的通知》(商办电函〔2021〕11号)文件通知及商务部组织开展的“2021年全国网上年货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省商务厅制定了《“2021年全国网上年货节”活动湖南省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商务厅
2021年1月19日
“2021年全国网上年货节”活动湖南省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工作要求,积极引导电商及相关企业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员聚集,于2021年1月20日-2月18日,以“防疫情、 保供应、促消费”为目标,按照商办电函〔2021〕11号文件要求, 开展形式多样、促销有力的“居家嗨购 网上过年——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活动。
二、主要方式
1.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指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强与全国性电商平台对接,形成合力;指导当地有影响力的电商平台、实体企业、快递物流企业等开展线上销售和配送。
2.鼓励各地生产企业、实体商家、卖场超市、餐饮酒店等传统企业,采用线上手段进行数字化升级,提升服务便利性,减轻因疫情防控需要造成的不利影响。
3.鼓励各地组织辖内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证产品、老字号等地方高品质特产,打造线上“家乡特色年货”、 “舌尖上的年味”、“品牌年货”等特色大礼包。
4.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等方式,激发消费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同期举办富有地方特色的线上配套活动,搞活节日消费市场,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三、工作要求
1.提高重视,形成合力。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各业务科室力量,会同其他相关单位,围绕“防疫情、 保供应、促消费”目标做好网上年货节动员,科学部署,办出成效。
2.加强防疫,减少聚集。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线上消费防疫措施,规范商品包装、入库、分拣、配送等环节防疫程序,特别要加强冷链全过程防疫管理。在引导实体企业开展线上营销,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同时,要加强疫情防控,严格遵循国家出台的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展览活动等场所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加强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
3.确保供应,满足需求。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参加“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的企业拓宽货源渠道,优化市场供应, 加强产销衔接,重点保障米、面、油、肉、蛋、菜、奶、方便市场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口罩、消毒液、一次性手套等居民防疫物资满足市场需要,推出更多在线生活服务、文娱、教育、医 疗等便民服务。更支持和鼓励企业应用远程办公、在线会议、共享员工等新模式,解决年货节期间劳动力短缺和购物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疏解人员聚集。
4.抓住时机,扩大消费。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 企业以参加“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为契机,通过采取满减满赠、 实折实扣等优惠措施,新品首发、以旧换新等创新做法,引导鼓励消费。要更多供应有机食品、智能家电、新型数码产品等升级类商品,增加绿色、健康、时尚、智能产品,保障高品质年货供给。要引导外卖电商平台及早开通年夜饭、团圆宴等预约服务, 主动与餐饮等服务类商家进行信息对接,以便安排备货、调整运力,提升餐饮配送体验。要加速发展C2M等新模式,培育直播电商等新业态,鼓励电商企业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赋能实体企业,促进线上线下互补、融合发展。
5.规范经营,权益保障。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教育、引导、 督促参加活动的企业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做到价格合理、质量合格、服务到位、退货渠道畅通、投诉反馈及时, 让消费者买的放心、买得舒心。要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禁“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守国家禁塑限塑相关规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6.统一时间、统一标识。“2021年全国网上年货节”活动统一使用由商务部下发的标识(见附件1),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标识”的要求,管好用好统一标识,应先综合评估该企业的综合实力、线上运营能力、经营诚信度等指标,再对其所提交的“网上年货节”实施方案 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方可授权企业使用该标识,并及时汇总活动主办企业名单及活动形式,统一于1月29日前报省商务厅备案(备案表见附件2)。
7.扩大宣传,及时总结。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预热宣传力度,强化措施落实。要与参加活动的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取得成效以及涌现的新业态新模式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宣传推广。并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2月8日、2月18日将各地阶段性活动情况及全面总结报送至省商务厅(电商处),内容包括活动特点、成效、典型案例、存在不足以及改进建议等。省商务厅将及时对特点鲜明、成效优异的活动向商务部进行推荐,由商务部向全国进行推广。
联系人: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刘琦,陈波
电话及传真:0731-82287166,0731-82289531
电子邮箱:hndzsw@163.com
附件:1.“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统一标识
2.湖南省 “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活动备案表
湖南省商务厅
2021年1月19日
注:文/湖南商务,文章来源:湖南商务,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亿邦动力网立场。
文章来源:湖南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