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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吴振兴谈如何落地实践《电商法》

亿邦动力网 2019/05/29 19:00

【亿邦原创】5月29日消息,在2019中国电子商务大会电商法论坛上,苏宁易购集团法务总监吴振兴发表了题为《苏宁易购关于<电子商务法>的落地实践》的演讲。他表示,苏宁易购在落实《电子商务法》方面的主要措施主要分为五个方面:第一,配合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加强个人店铺管理。第二,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第三,规范数据报送机制,配合监管落地。第四,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落实数据安全责任。

据悉, “2019中国电子商务大会”于5月28日至6月1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召开。本届大会由商务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北京市商务局承办。

作为“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京交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会以“数据驱动·开放融合”为主题,旨在分享全球电商发展最前沿的理念和成果,洞悉全球电商最新发展趋势,聚焦探讨电商热点话题,进一步突出高端化、国际化和专业化特点,引领全球电商发展。

苏宁易购集团法务总监吴振兴

苏宁易购集团法务总监吴振兴

温馨提示:本文为速记初审稿,保证现场嘉宾原意,未经删节,或存纰漏,敬请谅解。

以下为演讲实录:

吴振兴: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业界同仁,大家下午好!很荣幸能够参加本次大会,下面我将从企业的角度谈一下对《电子商务法》的理解和实践。

他总书记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电子商务法》作为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基本性、综合性法律对保障电子商务各方的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持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电子商务法》规定的鼓励创新、线上线下相一致以及数据信息开发利用和保护均衡等原则,在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的同时持续激发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活力,为电子商务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面我代表苏宁易购就集团落实《电子商务》的主要措施做汇报和分享。

在此之前我想简单介绍一下苏宁易购的发展历程。苏宁自2009年开始互联网转型变革,由“苏宁电器”更名为“苏宁云商”,同时销售品类也从电器向快销超市、母婴、百货等全品类进行拓展。2013年,开始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模式,“苏宁云商”随之也更名为“苏宁易购”,通过不断的深化推进科技苏宁智慧服务的战略。

2012年,苏宁易购线上交易额为152.16亿元,完全以自营为主。到2018年整个线上交易额达到2083.54亿元,其中自营达到1497.92亿元,平台商户也达到585.62亿元,同比2017年,整个2018年线上交易增速达到了64%。

苏宁易购在落实《电子商务法》方面的主要措施主要分为五个方面:

一、配合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加强个人店铺管理

2018年8月31日《电子商务法》颁布以后,苏宁易购成立了内部专项工作组,全面梳理集团业务操作,逐项推进落实《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在配合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加强个人店铺管理方面,电商法第十条规定了市场主体登记制度,这一方面与政府信息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体制相结合,提高了经营者身份的透明度,为电子商务交易安全提供有效保障;另一方面更加有利于执法部门统一监管,国家政策统一落地,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的公平竞争。

2019年之前,苏宁易购平台只接受企业用户的入驻申请,不存在个人店铺。2019年初,苏宁拼购业务发展,向四六级市场下沉,开始接受个人卖家的入驻,一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市场主体登记制度,鼓励个人卖家注册为公司或者等级为个体工商户,禁止个人经营食品、医疗器械等特许经营类目;另一方面,如果个人月销达到3万元以上,我们可能采取临时屏蔽措施,同步劝导个人卖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此外,我们在店铺主体标识上,也将个人店铺和企业店铺进行显著的区分,以便消费者自主选择交易对象,保障交易安全。

二、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信息公示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及维护人身财产安全权利的基础,例如:企业亮照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交易相对方身份,交易规则的公示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消费纠纷处理、质量保障、信用评价等规则。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我们在PC和APP端分别进行了优化和调整。PC端我们在首页显著位置进行了协议、规则和重要的公示链接的显著露出,在原有的公示模块增加了规则变更、商家出发等公示模块,能够让消费者更便捷的进行查阅。APP端,我们在APP端首屏右上角消息的位置设置了入口,点到消息,进入到页面以后,在最上端可以看到协议、规则和证照的公示。

三、规划数据报送机制,配合监督管理落地

电子商务和线下实体门店对于行政监管的一个显著区别点是商品信息和交易数据的留存难度。电子商务的交易在互联网上产生,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对商品信息和交易数据等进行自动留存,而实体店面的交易数据没有第三方参与,通常只留存在经营者手中,难以通过音频或者台账的形式进行存档,监管部门只能由企业自行报送,互联网尤其是大数据存储技术的发展,使得数据留存和监管部门的全方位监管成为可能,当监管部门需要时可以随时依法进行调取。

《电子商务法》在规定的的数据报送中也兼顾了数据报送和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将数据报送设定在一个合理和必要的范围内,比如平台仅需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平台内经营者的信息,仅需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和纳税有关信息,其他类型需要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

目前,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市场监管部门、税务机关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报送制度,比如向哪一级、哪一地机关报送数据。在相关监管机构还没有正式出台规定之前,苏宁易购内部正在梳理《电子商务法》数据报送相关的内部的管理制度,以及对外报送数据的一整套机制和流程,我们准备好随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机关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数据。我们在此呼吁,希望各监管机构在制定数据报送规定时,能够兼顾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采取合法、合理、安全的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企业报送数据的安全性,避免发生重大侵权事件。

四、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发展,双边交易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重视,苏宁易购自2013年左右上线网络交易平台以来,无论是数量还是交易规模都在逐渐攀升。为了加大平台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苏宁易购在《电子商务法》生效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平台商户的管理:

第一,加强商户的亮证亮照的管理。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经营者需要公示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信息。

苏宁易购通过技术抓取,在原有仅公示营业执照的基础上,将经营者入驻时上传的相关证照展示在店铺前台,供消费者查阅。《电子商务法》将电子商务经营者分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和自建网站、通过其他信息网络销售商品和服务的经营者,其中苏宁易购平台的亮证位置为苏宁易购网站首页,平台商户的亮证位置为店铺名称处,

目前苏宁易购在执行亮证过程中,主要面临苏宁自营公司的亮证问题。实务中,用户购买商品后,自营业务会根据消费者收货地点,就近分配至苏宁地区公司发货、开票以及提供售后服务,在用户收货地址尚未确认的情况下,同一商品可能存在很多个开票公司,无法准确定位与某一消费者相对应的商品销售公司名称。因此,自营电商的证照如何公示,便成了证照公示的难点,《电子商务法》中并没有仔细说明此类集团化运营电商的证照公示作出具体要求,仍需要下位法的进一步解释。

第二,建立平台商户管理,争议纠纷解决处理等规则。《电子商务法》第32条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制定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信用评价、知识产权保护等协议和规则。

苏宁易购于2018年9月开始,对苏宁易购网站规则进行全盘对标梳理和优化,并将各项协议和规则根据信息公示规定通过网站向消费者展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构建良好的电子商务交易秩序,保障平台交易的稳定运行。

第三,建立先行赔付制度。苏宁易购于2013年首次提出先行赔付制度,其后通过不断的尝试和摸索,现已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先行赔付体系。苏宁易购始终贯彻执行先行赔付制度,对于商家推诿、拒绝履行自身义务,经用户举证责任成立的,将由苏宁易购依据平台仲裁规则先行予以赔付,再启动向商家的追偿机制,以保障用户的交易信心和用户体验。

第四,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了更好地保护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严厉打击假货、“傍名牌”等不正当行为,《电子商务法》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基础上,拓展到对专利、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通知-删除”“反通知”等规则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苏宁易购按照法律规定,更改知识产权平台的投诉处理机制及处理流程,积极落实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电子商务法》42条到46条对于知识产权保护也做了相应的规定,根据相关的几条法律规定,我们对于整个知识产权的投诉流程也进行了相应的优化。

但是企业在实践过程中也面临着,由于恶意抢注,渠道管控等恶意投诉行为的日渐增长,《电子商务法》规定的恶意投诉赔付机制需要被投诉人举证损失金额,举证难度较大,难以有效遏制恶意投诉行为。此外,由于被投诉人被屏蔽后,即使后期解除屏蔽,由于竞争压力大,原有客户流失后商户经营再也难以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在此,我们也呼吁能够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防止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反噬依法经营商户(尤其是抗风险能力较低的中小企业)的正当权益。

为了更为有效的保护知识产权,苏宁易购进一步强化对商户品牌授权的管理,2019年初,苏宁易购特别聘请外部机构对商户授权进行抽查,通过沿着授权链逐级向上排查核对,确保商户授权的真实、有效。

第五,建立商品质量监控制度,保障用户人身财产安全。电子商务近20年的飞跃发展历程中,利用互联网信息透明度的优化,电子商务不断打破传统行业中渠道多、定位高的劣势,利用价格优势进行竞争,电子商务之间履行打响价格战,使得供应链、生产商的利润率不断降低,直接导致了很多性价比低甚至劣质的商品出现,商品质量俨然成了电子商务行业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苏宁易购积极响应《电子商务法》关于建立质量保障体系的要求,优化原有质控体系,不断增加商品质量抽检的频次和财务投入,以及增设“假货”检验流程,并通过先行赔付制度,切实有效地解决消费者面临的质量问题。

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落实数据安全责任

公安部、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现在也对于APP违法收集个人信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的滥用问题屡次发生,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相对详细的要求,《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中,《电子商务法》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除了要求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外,还对个人信息的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进行了补充性的规定和说明。苏宁易购对个人信息的查询、更正、删除、用户注销设定了专门的流程和在线程序,并严格按照一法一规定”的要求,对集团各产品收集、使用个人的信息的产品进行梳理,坚决做到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且必须要经过用户以主动方式的确认同意。

由于苏宁易购的会员体系属于一账通,涉及到产品和场景比较多,我们也正在规划搭建一个专门的隐私平台,能够在这个平台上方便用户知晓隐私政策和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注销、流程和注意事项,切实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五个方面是苏宁易购在落实《电子商务法》中的实践措施,我们相信一部新的法律诞生后,它将在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更富有生命力,苏宁易购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更加规范的运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企业的健康良性发展,为中国的电商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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