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消息,关于“康美药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康美药业公司今日发布公告。
以下为公告全文:
1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证券代码:600518 编号:临 2019-020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 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 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次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559.5万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9年 4月 15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6 年 3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发出《关于召开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16年 3月 24日,公司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16年 3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的议案》、《关2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6年 3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17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7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17年 7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授予 19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次解锁,可解锁比例 30%,可解锁股份 576.3万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年 8月 1日。监事会审议并对解锁条件和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8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限制性股票共计 39.2 万股已于 2018年 6月 26日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 2018 年 6月 29日注销。
10、2019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3
激励计划第二次股票解锁暨上市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授予 19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二次解锁,可解锁比例 30%,可解锁股份 559.5万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4 月 15 日。监事会审议并对解锁条件和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
序号 解锁条件 完成情况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④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解锁条件。
3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① 锁定期考核指标:公司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②第二次解锁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以 2015 年业公司 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 410,092.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402,784.35 万元,均高于公司授予日前最近4
绩为基准,2017 年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15年增长不低于 40%。
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 2017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2015 年相比增长率为 47.10%,超过业绩考核条件,满足解锁条件。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S(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四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考核分数和可解锁比例如下:
考核分数
分数≥80
70≤分数<80
60≤分数<70
分数<60
考核等级
S(优秀) A(良好)
B(合格)
C(不合格)
可解锁比例
100% 70% 50% 0%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结果,上一年度考核等级均为 S,满足解锁条件。
三、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已获授予本期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可解锁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邱锡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5 16.5 30%
2 李建华 副总经理 55 16.5 30%
5
3 林国雄 副总经理 55 16.5 30%
4 韩中伟 副总经理 55 16.5 30%
5 李石 董事 40 12 30%
6 庄义清 财务总监 35 10.5 30%
7 马汉耀 董事 30 9 30%
8 林大浩 董事 30 9 30%
9 王敏 副总经理 30 9 30%
10 陈磊 总经理助理 25 7.5 30%
11 唐煦 总经理助理 15 4.5 3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425 127.5 30%
二、其他激励人员
其他激励人员小计 1,440 432 30%
合计 1,865 559.5 3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2019年 4月 15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559.5万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0,669,709 11.47 -5,595,000 565,074,709 11.36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03,191,966 88.53 +5,595,000 4,408,786,966 88.64
股份总数 4,973,861,675 100.00 0 4,973,861,675 100.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6
本次股票解锁的解锁时间已超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期,但不会对本次股票解锁造成实质性障碍,本次股票解锁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解锁条件已经成就,解锁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康美药业第八届董事会 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康美药业第八届监事会 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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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