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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云集品”特大传销团伙被摧毁

亿邦动力网 2019/03/20 10:28

【亿邦原创】3月20日消息,亿邦动力获悉,深圳警方日前对“云集品”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多名主要嫌疑人。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公布的通报显示,该团伙以“共享经济”、“新销售”为幌子,成立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要求会员缴纳一定费用取得加入资格,通过设立多等级的会员制度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他人继续参与,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

“云集品”的传销模式

据亿邦动力了解,云集品公司全称为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注册成立,目前运营有云集品TPS商城、大千生活等。平台定位全球的多语种进出口双向大型综合性的跨境电商平台,打造 “消费者+综合型电商平台+供货商”的C2B2B全新商业模型,旨在实现互联网+跨境电商+分享经济三位一体的全球新零售。

据反传销快讯报道称,云集品规定,消费者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后,就能在平台上拥有一间自己的虚拟店铺。其中消费额度分为250美元、500美元、1000美元、1500美元四个档位,对应的店铺级别分别为铜店、银店、白金店、钻石店。若消费者只注册不消费,则只能拥有一间普通店铺,无任何级别。

云集品要求入驻的工厂把20%的利润返给消费者,消费者通过消费就可以享受到分红。前提是,消费者需要提前充值250美金到1500美金不等的金额,而这些存入的现金将变成购物券储存在账户里,并可通过购物获得返利。如果升为付费店铺,便可享受全球利润分红。若分享给好友还会获得推荐奖。当达到一定级别时,还会有天、周、月等的分红。

根据云集品的公开资料,店主有四个身份,分别是“消费商”“分享者”“供应商”“推荐商”。其中“消费商”指自己在平台消费,同时通过自己的虚拟店铺卖东西;“分享者”即推荐别人加入,发展自己的团队;“供应商”和“推荐商”即指自己的企业成为供应商或推荐别的企业成为供应商。

做消费商只有购物返利和销售返利两项,而分享者却有十多项的奖励。

根据前期投入的金额以及后期推荐新会员的情况,云集品将会员分为普通用户、VIP铜级用户、VIP银级用户、VIP白金用户和VIP钻石用户等5个等级。不同级别的用户可以享受到10%到25%的销售利润分红,同时还设有5%到25%不等的分享销售利润奖。此外,还有其它诱人的奖励。总之,等级越高,享受到的分红和奖励越多。

除了以上好处外,云集品还设置了晋升机制:付费成为铜店店主,发展3个铜店店主后成为资深店主,发展三个资深店主后成为主管,这样三三复制下面还有高管、总监、副总裁等职称。

供应商讨债 高层自首

自2017年10月份,涉嫌传销的云集品公司爆发资金危机,公司开始停止支付供应商货款。

12月22日,多名供应商聚集到云集品公司要求结算货款。当天,云集品公司发出一份关于货款结算事宜的告知书,承诺所有超过30天逾期未付的供应商货款,最次在1月15日前支付该笔货款的30%,2月10日以前再支付30%,剩余的40%最次在3月31日前全部付清。

2018年2月7日,云集品公司发布《重要通知》承诺保证资金在春节前解决,所有过期供应商至少50%的资金问题以及会员过期提现的50%,并向深圳市公安机关做了汇报。并承诺付款和提现最迟在下个月底前全部解决。

然而,供应商并不买账。当时,云集品公司被供应商和会员围得水泄不通。

随后,云集品法人潘某健发了一份“万言公开信”称,公司因部分供应商申请财产保全被相关部门冻结5700万元,公司的账户里面只剩下50万元。要求广大会员捐款3000万度过难关。

2018年9月25日,云集品的供应商第二次到公司索要被拖欠的供货款,且一直持续至年末。

随后,又被曝出云集品的高管法律顾问陈斌宣布与公司解除协议,公司“二号人物”李晓云也已经去深圳公安局投案。

根据深圳法院网上诉讼平台数据显示,从2017年7月25日到目前为止深圳云集品公司前后涉及上百起民事诉讼案件,总共高达487条记录。

对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当前网络传销犯罪手法翻新,具有很强的迷惑性、诱惑性,但其拉人头、非法牟利的本质不会变。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防止上当受骗。

(文/M.Q)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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