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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创新消费积分与新电商的法务关系

亿邦动力网 2017/05/31 16:15

【亿邦原创】5月31日消息,27日在2017中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峰会品质电商分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发表主题《创新消费积分与新电商的法务关系》演讲,在演讲中,杨东表示当前金融创新是金融科技,科技改变了创新的大时代,任何产业、任何领域在某种意义上都可以运用科技的力量,和实体经济高度融合起来,并由此对产业和金融产融结合的模式谈了自己的看法

本论坛以“品质电商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题,围绕产品、服务、品牌升级带来的电商新体验、新需求展开探讨,就推动电商平台品质化发展、品牌化建设,并影响上下游企业和整体经济业态发展展开深入讨论。

温馨提示:本文为速记初审稿,保证现场嘉宾原意,未经删节,或存纰漏,敬请谅解。

以下为演讲实录:

今天品质电商的论坛非常有价值和意义!准确说我是全国人大财经委《电子商务法》起草组的专家之一,三年前一直参加全国人大财经《电子商务法》的起草,去年已经通过了审议,马上会进行第二次审议,估计今年年内或者明年2月份之前肯定会通过这部《电商法》。同时《证券法》也在审议,刚刚经过了二次审议,我参加了全国人大法工委课题审议工作,所以起草组委的成员不准确,应该是全国人大和法工委的。

    刚才说有了积分之后能不能交易,尤其是贵阳刘总众筹金融交易所面前,运用了区块链等新技术,能不能把积分进行很好的交易,同时把电子商务相关行为和《证券法》交易行为这两种跨界和跨领域的行为进行交叉,是很好的创新,也是产业和金融产融结合的方式。所以,我想重点谈谈对这个模式的一些基本看法,也只能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我们和阿里巴巴、蚂蚁金服、京东金融有很多合作课题,根据他们对电商网的看法,以及阿里巴巴、京东如何一步一步利用电商的方式,包括瓜子利用大数据做汽车金融。我参与了阿里巴巴和京东一步步从电商到金融,所以,理论上讲积分交易成为金融交易品完全可行,同时也做了一些调研,所以想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当前金融创新是金融科技,科技改变了创新的大时代。任何产业、任何领域在某种意义上都可以运用科技的力量,和实体经济高度融合起来,是当前金融创新最核心的特点。说到金融科技,一般是A、B、C、D,C+D成就了A,如果有区块链的技术,更好的保证积分源头,基层是怎样,如同资产证券化一样。为什么美国会爆发金融危机?是因为美国2008年CDL、CDS的金融产品“原始金融资产”是不良证券,根本买不起房的人获得了贷款,这种资产没有实现金融可穿透,使得金融衍生品越来越多,完全背离了实体经济。如果有好的交易机制,包括今天上午的区块链金融论坛,就可以很好的解决积分交易的问题。如果大家关注的话,我马上出版《区块链基础应用和监管》的书,可以使区块链交易更加透明,解决传统金融机构成本高和信息不透明的问题。

    具体到积分交易的问题上,我们考察了一些平台,传统积分业务模式以及一般意义上的平台模式,以及如何用区块链技术进行什么样的交易。大家都知道传统积分的模式,最典型的就是国航的白金卡、携程的积分、航空公司积分返回给消费者,消费者可以到中小型商户进行消费,最后商户和航空公司进行定期结算,进行积分兑现,这是最普通的、最传统的做法。

    平安万里通把各个商家的积分进行了打通,并且实现了积分线上、线下的打通,有300多家网上商城和50万家线下门店可进行积分交易。它和电信、国航等等的积分进行打通,把零散、碎片化的积分捆绑在一起,通过支持十二家积分企业绑定后的兑换,特别是京东、支付宝、平安、电信、携程都打通了。简单说分为三个步骤:第一,使用现金到支持“万里通”的某一个店消费;第二步,返还通用积分;第三步,消费者使用万里通的积分到商店消费,这就实现了积分可兑换。

    我们都知道这样的消费提升了企业竞争力,节省了企业成本,促进了积分利益兑现,集中积分管理,实现了通兑。平台获得了受益,积分差价信息服务也可以像瓜子二手车一样获得大数据,积分交易平台将来也可以有很大的数据模型。

    我们对目前刘文献董事长正在进行的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积分交易板块,和上海联合场交所、北京金融交易中心进行了对比。积分交易所的特征和传统的证券股票交易所有很大区别,前者是场内的二级市场交易,而我们是场外,没有杠杆,杠杆是否可以设计要进一步思考;账户上,前者是股票账户,而积分账户要进一步探索;交易规则上,前者是开盘、挂牌,后者有类似的机制;交易经纪上,前者有经纪商,积分交易协调需要经纪人、手续费以及相应的交易收益,相比交易所来说,我们的交易收益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需要进一步研究。

    关于交易流程,刘文献董事长已经说了,我就不再赘述了。上海积分交易中心相对来说程序简单,提供材料,资质审核,合作,平移的复审;而贵阳交易所已经说了。积分交易的风险控制有四个方面,法律法规、监管、风险、投资者教育保护等。风险控制方面,主要要关注几个法律法规:

    去年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政治工作实施方案》对资金账户有一些要求,特别是对不能拆分的交易,包括对资金有没有资金池、有没有资金存管也有要求;其他包括银监会的、人民银行、国务院办公厅,包括人民银行的《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都对风险进行了要求。

    交易所的监管措施方面,以上海积分交易中心为例,有几个制度一定要关注:第一,积分消费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制度;第二,注册登记制度;第三,严格交易商处罚制度的措施。

    上海对积分消费模式的缺陷:第一,数钻维护成本大;第二,磋商成本集中大数据使用中的隐私问题;第三,公信力不足;第四,限制进入平台企业比较少;第五,流通效率比较低,仅有消费的转换;第六,资金存管的问题;需求比较少。

    区块链技术刚好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关于区块链技术的原理,不同的积分有不同的区别。关于区块链的原理和登记操作模型由于时间关系就不展开了。它构建的商家、消费者和登记平台之间合理的交易机制,尤其是不同的积分之间形成了信息可透明的定价机制,我想这些方面都是比较好的探索。如果有智能合约加以智能履行的话,对交易的效率会大大提高。

    交易模式的优势:一是成本分摊,各节点计算机的算力分摊,不需要大规模的成本;二是公信力,不可篡改性,透明性更强;三是导流效果,信息共享;四是小微企业的积分也可以进行交易,信息透明之后,小微企业的积分可以得到比较好的定价,从而得到积分的转化;五是流通效率比较高,流通效率在于信息可对称,交易定价机制合理,流通就比较好。

    现有的区块链积分平台不足和风险也需要看到:一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二是推广力度认识程度不高;三是区块链技术本身不是很成熟,技术本身有风险,有受到黑客攻击的风险;四是主观道德风险,特点是非法集资、传销,以区块链交易为核心,通过拉人头的方式,线下拉人到线上,平台本身没有违法违规,会导致风险传导到线上,这方面需要注意;五是法律风险,就是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的风险。

    前两天,我在检察官法院介绍了地市级的检察长讲法律风险,我已经为很多的地市级的检察长上过课了,目前在很多地市也都碰到了电子商务、P2P等非法集资、非法诈骗风险升高的问题,我们也要通过法律风险加强管控,加强认识。

    最后3分钟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个人正在参与、正在进行的全国人大《电子商务法》的起草工作以及其他法律规律。包括央行四部委的指导意见,以及我参加的P2P指导意见。前不久,“两会”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推荐,我到中南海向很多领导介绍了互联网监管带来的法律冲击,国务院领导非常关注,可以更好探索法律方面的风险。

    如果今年年内通过《电子商务法》,这将是全世界第一部系统性的《电子商务法》,为各种各样的电商创新留下了非常大的空间。比方说共享单车、共享的各种汽车,甚至电商平台,包括积分交易平台,也是电商平台,又融合了场外交易的特点。特别强调的是电商平台中资金账户的管理,因为《电子商务法》中,我专门负责电子支付,用什么支付工具,以怎样的清算手段,怎么进行结算,这套程序是积分交易平台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如何保证安全可靠,是下一步非常关键的因素。好在目前《电子商务法》对资金账户以及电商当中不正当竞争和垄断问题进行了规定,我也负责了不正当竞争和垄断问题,是我亲自设计的,也参与了其他很多意见。由于时间关系,就不展开了。

    特别要注意的是《证券法》的修改,只有像贵阳的众筹金融交易所经过政府审批,这样的交易平台才可以进行交易。如果是完全的互联网平台,没有任何资质和牌照就进行积分交易,就存在违规风险。比如说比特币交易所,目前没有牌照,如果证监会认为这是证券交易,随时可以关掉。要找到证监会批准的交易所进行交易,而不是找互联网交易所交易,一旦积分交易就可能涉及证券交易,要注意风险。

    在积分交易中,一般都涉及个人信息的隐私保护,所以必须要强化个人隐私和信息保护。正在起草的《证券法》草案,也希望保护大数据情况下的个人隐私问题。

    总而言之,包括积分在内的金融科技在全球起到领先的主导作用,一方面,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另一方面也应该鼓励产融结合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开放等三结合的创新模式。刚才提到了电商价格、虚假促销、售后服务不当、个人信息被泄漏等等都是《电商法》起草的背景。

    目前,主要分为八章总则、电商经营主体、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其中一节是电子支付,电子商务交易保障、跨境电商监督管理,特别规定了电子支付的牌照问题,这是专门在电商当中许可的经营管理。

    另外我也参加了中央网信办和欧盟的中欧信息经济专家组,邬贺铨院士是我们的组长,在邬贺铨院士领导下,特别对中欧电子商务的发展,如何在数字经济的大背景之下,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包括合法合规的跨境数据流动怎么更好的落实,发挥欧盟和中国各自的优势,都需要进一步探索,包括今天正在探索的积分交易,我个人认为是为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起到非常好的促进作用,尤其用区块链技术如果能探索更好的研究,我觉得非常好。这也是中央网信办数字经济专家组的讨论内容。

    我是前不久发改委成立的国家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工程实验室的专家,邬贺铨院士是专家组的组长,我们也在研究积分交易和大数据交易有什么不同,需要什么不一样的不同。在陈刚市长指导下,在刘文献董事长的牵头下写了《互联网+金融=众筹金融》一书。今天探索金融交易,我个人认为完全符合2015年构建的众筹金融理论,是区块链金融理论的重要实践。

    中国人民大学的科技金融中心和最早成立的科技金融中心,今年还要去英国考察金融做法。我们还成立了金融科技大学研究所。最后,希望大家继续努力,关注中国电商交易创新发展,和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建设,有关一些具体的原创性文章,大家可以关注右下方我主持的“众筹金融研究院”,今天我一直坚持众筹金融的研究。目前众筹金融遇到很大的困难,证监会一直不放开,顺便告诉大家《证券法》今年年内会通过,里面有一条“小额公开发行豁免”有望规定,如果这个规定能通过,明年IPO就能保留。有关内容可以关注公众号的文章,不当之处请大家多批评!谢谢大家!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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