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邦原创】5月5日消息,亿邦动力网获悉,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24号,以下简称“24号文”),暂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简化了化妆品首次进口审批程序。
据悉,现行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规定,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口单位必须提供该化妆品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签订进口合同。而根据24号文,该事项将暂时停止实施,改为备案管理。备案管理的具体细则尚未公布。
24号文中关于首次进口化妆品相关规定的调整
跨境保税进口的化妆品也将受到24号文的影响。
跨境电商正面清单中规定,通过跨境保税模式进口的化妆品必须是“非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即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须按照一般贸易的方式进行审批。如果24号文正式生效,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在浦东新区可以得到更快的审批速度,这对跨境保税进口的化妆品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
财政部关于“首次进口化妆品除外”的解释
虽然首次进口化妆品在浦东新区将实施备案管理,简化了审批流程,但跨境保税模式的商品在“一线”入区时仍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这一点并没有改变。跨境保税进口货物仍需提供相关文件才能允许进入保税区。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