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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记”背后的创新保护之殇:维权如登天

亿邦动力网 2015/03/26 15:03

【编者按】3月7日,“足记”还是一款默默无闻的APP,在茫茫的应用汪洋中刚刚收获了自己的第10000个用户,而在短短数天之内,足记的用户飙升到数百万级,堪称2015年初最火手机应用。

电影宽屏的尺寸比例、电影字幕的文案样式、电影胶片的色彩风格,赋予照片戏剧化的作用。足记凭借“大片模式”的功能,几乎在一夜之间影响了社交用户的发布习惯。

和每一个创新产品一样,足记火爆后,随之而来的便是包括美图秀秀、camera360在内多款软件抄袭和复制。这种山寨、模仿或者是跟随的战略已经成为互联网行业巨头的“劫贫济富”模式。

行业巨头咄咄逼人,维权又难如登天,多数如足记一样的小企业不得不选择忍气吞声。而当标榜创新的互联网行业,将抄袭做成了理所当然之时,创新是否会最终失去土壤?

对此,知识产权服务电商平台快智慧的撰稿人王琦琳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就在足记爆红的当天,国内知名的图片处理软件迅速推出了类似功能。几乎同一时间,“camera360”也上线了电影照片功能,而在两天之后,微博推出了名为“微博相机”的类似功能。

这种情况的产生,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抄袭需要付出的成本太低,而有效收益预期确非常高!

足记1

camera360推出电影照片功能

足记3

微博新增微博相机功能

软件创新的无力保护

由于类似“足记”的这种创新实质是一种新颖的构思,只是这种构思是通过计算机软件、互联网来实现。当前对这种创新的保护,法律上只有两种手段,专利与软件著作权。如果算上非法律手段的舆论谴责。那么“足记”勉强算是有这么几种应对策略。

由于计算机软件的特殊性,用专利保护,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并且对于软件发明专利,无论是申请难度上,还是维权难度上都是比较难的。

那使用软件著作权来保护,问题来了,软件著作权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也就是说软件著作权只保护代码本身,不保护创意。正如条条大路通罗马,同样的构思,不同的程序员实现的方式多种多样,瞬间规避了软件著作权侵权风险。

使用舆论谴责,反而可能是最容易获得同情的反击举动,不过当前的市场只认可最终的胜利者!

足记CEO杨柳无奈表示:“我们没有办法去杜绝它,就算再重来一次,我依然会遭遇相同的状况,事实上我们已经申请了专利,但专利下来还需要一个冗长的流程,即便我们拿到了专利,我们这么小的企业,也没有什么能力来维权”。

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三宗罪

一、申请难度高

软件由于其特殊性,按照专利法规定只能申请成本高、审查耗时长,授权慢的发明专利,并且申请难度高,要知道中国专利审查蓝宝书《专利审查指南》专门用几十页篇幅去指导作为专业人士的专利代理人撰写软件发明。因此,软件发明专利申请难度可想而知。

二、保护有空窗

即使申请人花了时间与金钱成本完成了发明专利申请,要知道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平均需要一年半,而软件专利领域还是蛮火的,所以这个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还可能会更久。从申请到授权的这段时间里,为了更好的保护这个时间内申请人的权利,所以专利法对应在这个期间称为临时保护期。多么完美的考虑了这个问题,可是等等,这个临时保护期从具体操作而言,基本对申请人的权利没什么办法保护,换句话说,临时保护约等于没保护,除了你可以大声吆喝,“哥几个,你们都侵权了,等着,我拿到授权就要去抽你们!你们等着!”然后等到这事儿黄了……

三、维权如登天

如果你的软件能够撑到专利授权了,恭喜你,你终于有筹码能够开始与侵权方展开旷日持久的专利侵权大战了。

已经从你的创意中获得了足够利润的侵权方可以正视你的请求,低下头来应付你的进攻了,也许他已经准备的非常充分,等你好久了!

抄袭的故事仍将不断重复

也许非常悲观,虽然我本意绝非鼓励互联网抄袭的出现,但是当作为一个从知识产权角度观察“足记”事件的独立第三方角色的话,我会对向我咨询的朋友说,如果想赚钱,如果有能力,去抄袭吧!

如果我是行业巨头,那么理性的生意人做出任何一个举动的判断准则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利润而不是道义,因此只要是收益高于成本的实践,出现的几率就会不断提高。

即使是在创新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的现在,在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互联网抄袭仍然是高利润的,因此抄袭还将长期持续下去,“足记”绝不是最后一个被抄袭者!

【声明】本文来自快智慧撰稿人王琦琳向亿邦动力网的投稿,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亿邦动力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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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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