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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商项目申报通知:龙头企业年销需5亿

亿邦动力网 2015/03/05 11:55

【亿邦原创】3月4日消息,亿邦动力网获悉,四川省商务厅刚刚发布了关于2015年度电子商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布了电子商务集聚区、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创新型企业等项目的申报要求。

该通知显示,申报电子商务集聚区的主体单位应为集聚区所在地政府,并且申请的地区已被当地政府确定为电子商务集聚区,具备贸易、创新、品牌孵化、配套物流、金融服务、人才培训、统计监测等配套服务功能,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生态体系和产业链。

另外,申报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需主体单位2014年在线销售额达5亿元以上或撮合交易额达70亿元以上,并要求公司注册3年以上,连续运营发展良好,2013年、2014年交易额保持30%以上增长水平。

申报电子商务创新型企业,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是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期间实施或投放过的电子商务创新模式;并在四川省注册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含)(2014年2月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此外,企业需拥有从事相关行业的许可、拥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

此外,通知中要求,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活动需由省、市政府或主管部门主办、支持;网购网销公共服务平台需满足年在线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或撮合交易额10亿元以上,入驻网店1000家以上的条件;而统计监测公共服务平台需监测企业1000家以上,统计数据至少每月更新一次,且统计到市州、县(市、区),并划分行业;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入驻培训机构10家以上,年培训人员1000人以上;服务促进公共服务平台入驻电子商务服务企业100家以上。

四川省商务厅提示,相关申报主体需在3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经市(州)商务部门上报到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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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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