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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亿邦动力网 2018/08/14 22:00

8月14日消息,关于“东百集团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东百集团公司今日发布公告。

以下为公告全文:

信息披露文件

- 1 -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8—06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施章峰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 2018 年 8月 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47

? 申报简称:东百收购

? 要约收购价格:6.80 元/股

?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44,911,458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00%)

? 要约收购期限:2018 年 8月 20日至 2019 年 9月 18日

?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现就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东百集团”)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之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以下简称“收购人”)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部分股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被收购公司名称: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三)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693

(三)收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四)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44,911,458股

(五)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0%

(六)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七)要约价格:6.80元/股

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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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 30日内,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一)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价格为 6.80 元/股。

若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正式公告之日至要约收购期届满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或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计算基础

1、收购人近 6个月内购买股票情况

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施章峰先生通过竞价方式购买股票情况如下:

时间 价格区间(元/股)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2018/05/03-2018/05/31 5.94-6.67 12,125,552 1.350%

2018/06/01-2018/06/27 5.52-6.40 5,511,028 0.614%

2018/07/03-2018/07/10 5.69-5.90 289,300 0.032%

合计 17,925,880 1.996%

在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施章峰先生购买东百集团股票的最高价格为 6.67元/股。根据《收购办法》第三十五条: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本次要约价格高于收购人近 6 个月内取得东百集团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2、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3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本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30个交易日内,东百集团股份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5.87元/股,低于要约价格。

三、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代码:706047

(二)申报价格:6.80元/股

(三)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四)申请预受要约

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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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代码。

东百集团股票停牌期间,东百集团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内如有东百集团股票,则不能通过信用证券账户直接申报预受要约。投资者欲申报预受要约的,需将信用证券账户中的东百集团股票划转到普通证券账户中,并通过投资者普通证券账户申报预受要约。投资者可联系所在开户营业部,咨询东百集团要约收购的具体预受要约事宜。

东百集团系沪股通标的股票,沪股通投资者申请预受要约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关于沪股通业务的相关规定办理。请投资者具体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预受要约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六)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七)预受要约的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东百集团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八)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九)权利限制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十)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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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十一)余股处理

要约期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 44,911,458 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44,911,458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44,911,458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登记结算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十二)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资金交收部,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十三)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完成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十四)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四、预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一)预受要约的东百集团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代码。

(二)东百集团股票停牌期间,东百集团股东仍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三)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3 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 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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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五)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六)本次要约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五、受收购人委托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的证券公司名称及其通讯方式

接受要约的股东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

六、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七、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转受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 A股交易执行。

八、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到账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 84号东百大厦 24楼

联系电话:0591-87531724,0591-87660573

传 真:0591-87531804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月 15 日

【本文信息来自于公开披露信息,由亿邦开发的自动化写作机器人Ebrun Go,第一时间以算法为您输出电商圈情报,这只狗还很年轻,欢迎联系run@ebrun.com 或留言帮它成长。】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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