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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区块链不合作! 股权结构合作即成为历史

罗辉林 2018/06/21 10:01

非暴力,不合作 ——甘地

股权合作无论怎么设计其利益结构,因为天生就有基因缺陷,所以会普遍性的存在博弈,甚至发生严重利益冲突!

股权制度最早为了适应大航海时代的“拼船发财”的商业模式。受当时技术条件限制,投资船做航海贸易的成本很高。为了发财,出资股东愿意承担资金风险,不愿意承担生命风险;而找来同样想发财,但是没有钱而愿意承担生命风险的水手们。在港口谈妥合作股权利益结构,然后出发。水手们上船了中途就没法跳船,要么船毁人亡,要么赚钱发财,回到出港码头按股权约定分账。这种合作模式,出力的价值很好度量,折合成钱。所以按照出力和出钱折合成受益股份就比较简单,而且中途无法跳船,基本上童叟无欺!如果有认为不公的,一次出海合作结算了结之后,就可以彼此不相往来。

但是当前基于股权的企业合作,则不会是这样清晰、干脆、利落!首先,当前企业各项资源的投入远比以前复杂,尤其是无形资产—智力和创新的投入。硅谷的基石——仙童半导体公司,在最开始的股权合作架构中就是以资本为主,人员的智慧和创新为次的股权模式,所以导致后面的“八叛逆”集体出走。而正因为后来在创立英特尔的时候,投资人开拓性的承认了“智慧与创新”为未来企业的核心价值,从而开启了波澜壮阔的VC投资模式,这也成就了硅谷!这是商业模式的进步推动了科技和社会的发展。但是基于VC投资的模式,而发生的博弈和死掉的公司则是不计其数!

其次,当代企业的创业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是上船了不到终点就不能下船。当前企业的创业,是上船了随时都存在持股成员下船的风险。而这种下船对于早期发展企业则是致命的危机!即使对于相对成熟的企业,也会存在丧失元气之灾!

另外,在实际的企业运作执行过程当中,合作成员之间的相互不信任和利益的博弈,以及个人心性的不同。这种内部的组织管理成本的损耗和矛盾的爆发也是股权结构无力设计的问题。

因此,基于股权结构的合作模式,从15世纪诞生至今,无论经过怎么样的修改和迭代,虽然对于当代社会商业和经济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从根上而言,股权结构的合作是天生有结构性的缺陷。所以因为股权相争的案例比比皆是。

当前的金融商业体系以及企业制度天生就是一个“金字塔”的“割韭菜”体系。

人类社会是一个“协作共享”的系统,人类为了能够更好的协作共享,创建了分工组织管理模式,基于精细化的分工,我们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使得整个社会物资文明达到了空前的高度。但是也正由于这种组织分工,把社会就天然分成了多层阶级体系。于是高阶人群就拥有比低阶人群更多的信息和资源以及权力。在信息不对称,资源和权力不对等的条件下,下层人民了就成了“韭菜”。虽然当前基于“分工体系”和“金融工具”的“割韭菜”行为较以前的“暴力打劫”要更加的文明和隐蔽,但是这是社会财富不平等和当代金融危机频发的根源!

在这种结构下,无论你做商业连锁、还是联盟,或者做业务平台。最开始为了发展壮大,Slogon都是公平、诱人的!但是一旦“店大”,必然“欺客”!无它,人性和“金字塔”的制度结构决定了最终一定要“割韭菜”!近如:某宝、某东、某多多,当然还有某滴。哪怕是翻遍我国的“二十四史”,那朝那代不是最终“割韭菜”割的民不聊生,然后再由“创业团队”创业重新轮回一次?而创业轮回的过程当中,因团伙“股权结构”设计不合理或者利益纠葛的问题,多少人头落地!刘邦、朱元璋不都是典型么?而传统的家族企业创业,也是如此!老臣们劳苦功高,但是最终也是“鸟尽弓藏,兔死狗烹”。

所以,以后合作合伙,“带头大哥”不上区块链,就奉劝大家不要加盟合作。无论是创业也好,还是参与加盟连锁体系或者商业协会合作也好!

区块链并不是万能的,但是区块链却能把曾经说过的话和承诺的利益结构固化,甚至万年不变!更不要说已经获得的利益分配。

任何一项技术,都有自己面对的领域范围。区块链也是,区块链并不是灵丹妙药,用了它就能包治百病,企业就能辉煌腾达。不是!用了区块链,企业只是不需要“徙木立信”而已,因为区块链的技术能抛开人的承诺而通过技术和制度确保信任的不缺失。

区块链是因为不相信任何一个人,所以才能建立起更为公信的信用体系。这就是区块链对于人类生产关系的底层颠覆,因为从此以后,只要讲好了利益分配模式,就别想着自己可以随意调整规则而去“割韭菜”!

区块链颠覆商业关系与我们大众直接相关的有三个关键技术:

1. 共享账簿:这个技术原理其实很简单,就是每一项交易数据的发生,每个参与者都记录该项数据内容,除非大于50%的人同时颠倒事实,篡改该项数据,否则50%的记录账簿将证明数据是正确发生的。在手工记账年代是不可能这样做的,只有在互联网技术下,通过互联网的信息同步能力才能完成共享账簿技术。共享账簿确保了一切已经发生的业务数据不可篡改!

2.POW(Prof of work,工作量证明)的原理也很简单,就是干活了就拿钱,没干活就不拿,干多少拿多少。和工厂的计件工资原理完全一样。但是在现实中,存在两个挑战:第一,没有那么大的成本为每件事情做出工作量记录;第二,不是每一件事情都好定义工作量的贡献值。但是有了IT技术,基于IT技术我们可以开发一个记录工作量的“智能机器人”。而定义每一件事情的工作量和贡献值则可以交由“智能机器人”按照“智能合约”去完成。

3. 基于共识的智能合约:智能合约简单的说就是事先定义各种业务规则,如果业务发生了,“智能机器人”就能根据事先定义好的合约对各参与方进行奖励。这样就能记录每个人在每项事务上的价值贡献,这其实就是“挖矿”。当然在现实业务当中合约规则远比比特币的激励规则复杂,但是至少80%以上的日常业务规则体系是可以明确定义;然后通过不断的迭代和完善,其它20%的规则体系也许可以通过迭代或者变通的方式进行定义。这样我们就能为业务形成完整的智能合约。

当然,区块链还有其它的数字加密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等。这些技术就完整的构成区块链的技术体系。但是作为应用者而言,只要理解上面三项技术即可!通过对上面三项技术的融会贯通,我们就能把区块链应用到实际的业务体系当中。

“挖矿”原本就可以广义的理解为财富创造,人在这个社会上其实就是在为这个社会“挖矿”,那么最后多少财富能属于我们自己呢?

在传统的“金字塔”社会合作结构模式下,能留给“矿工”们的财富其实并不多,而且也不是“矿工”可以说了算的。虽然在“区块链”的合作模式下,“矿工们”也没有规则制定权,但是有“规则”的选择权啊。只要商业合作体系是基于区块链进行构造的;智能合约规则是透明清晰的;激励数据是基于“共享账簿”的;那么“矿工们”就能分析和判断出与哪种商业体系进行合作和“挖矿”对于他们才是最有利的。因此,“非区块链,不合作!”

这种合作无论是基于公司,还是基于商业联盟、连锁或者协会体系。未来都是需要架构在区块链上,才有人、才有商业合作伙伴和节点愿意参与一起合作、奋斗。即使有人是开始热情满满,后面拉稀摆带,那也没有关系!因为基于区块链的合作激励,是“矿工或者矿场”贡献了,才拿走贡献值(Token)。不贡献,激励的Token就与你无关。那么任何一项事业,任何一个参与者,只要你肯努力,获得的贡献标记(Token)就越多。中间随时有人退出,也会随时有人加入,这样就不会存在博弈和撕逼了,也不会存在眼红和不平衡。

所以,如果您想做行业整合、如果您想做商业连锁或者联盟,总之,目标是通过聚合更多的人或者商业资源在一起共同奋斗和发展!那么就请您用区块链的逻辑和技术搭建您的合作体系。唯有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和您一起玩!

为了方便大家用“区块链”建立自己的商业应用,我们基于“区块链”的逻辑和技术搭建了的一条交易主链—CoLink,CoLink可以快速为您建立起一条交易子链。

应用区块链重构您的商业模型有三层事务:

第一层,业务的互联网化(或者数字化),这就要求应用方把自己所有的业务体系和业务交易架构在互联网之上,通过互联网来管理自己的业务体系和交易过程;另外,把账簿结果数据通过区块链技术进行“共享”在一开始搭建数字化体系的时候也是必要的。

第二层,业务资源的完全共享,通过业务资源的共享开放,实现业务节点和业务能力的开放性加入和对接。方便想参与体系的人员和资源可以便利的加入业务体系当中,即为商业共同体“挖矿”。

第三层,基于业务资源和规则体系构建智能合约,以使得参与商业运作的各个节点能根据商业规则和合约自动获得对应的激励和报酬。这种报酬可以是Token,也可以是基于Token的盈利分配。

至于Token是否ICO,则看体系是否成熟以及政策是否支持。但是对于区块链的商业应用而言,如果Token可以ICO,则是商业应用的开花结果,这样更有利于商业资源源源不断的注入!

CoLink希望能建立一条交易的主链,通过子链的分发,最终能把商业资源通过子链的共享加入而实现子链和主链的相互关联,从而实现建立“命运共同体”。

区块链商业应用正在兴起,未来一定会席卷一切商业活动。无它,因为公平,你我所向而已! 作为13年持币到现在的老韭菜,近一年来终于在区块链的商业落地应用上有了重大突破!此后将会彻底沉浸在区块链的商业应用之中。我愿意和大家一起交流分享我在区块链上的一些心得和体会,并期待与您一起对区块链改造传统商业做出贡献。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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