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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ICO乱象 除了一刀切你们还能干些什么?

叶开 2017/09/12 10:43

我也采用一次标题党,虽然很不屑自己的这种做法。事出有因,且听微言。

在过去的一周多时间内,曾经想写一篇文章,没想到峰回路转,这篇文章竟搁置到现在,才修改成文。

事情发生于9月2日,财新网发文称“ICO被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源自2017DACA区块链国际高峰论坛被叫停,推测出定性资讯。随即,各媒体进行转发放大;正在大家纷纷议论的时候,9月4日央行等七个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被媒体转引为“央行正式定性,七部委宣布取缔ICO”,公告中称涉嫌非法集资,而媒体已经定性为ICO就是非法集资;没过两天,央行参事等研究人员表示ICO需要监管层介入监管和整顿,而区块链技术和比特币则需要鼓励和规范。

区块链和比特币已经有很多普及文章了,就不再啰嗦。比特币是利用算法和密码学建立的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因为涉及到货币发行因此必然受到政府和央行的关注和监管;区块链是利用块链、算法和密码学以及智能合约等技术实现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唯一可信任、匿名的分布式账本技术。

ICO是建立在区块链和比特币的基础上,全称是“Initial Coin Offering”,可以翻译为“首次代币(加密数字货币)发行”,本质上是为标的项目(加密数字货币或区块链项目)筹措资金(比特币或以太币等硬通数字货币),跟证券的IPO非常类似,IPO是以人民币投资获得证券(股票凭证),ICO是早期投资人以比特币或以太币等投资项目从而获得新项目初始产生的代币(加密数字货币),这个代币类似于IPO股票凭证标志着投资人拥有了该项目一定比例(代币等值)的使用权,从而为区块链项目的开发者筹措足够的运营资金。如果项目被不断认可和追捧,那么代币的需求就会越来越旺盛,从而代币价格上涨,投资人的代币就可以通过数字货币交易所流通退出。

从中性的角度分析,ICO和区块链、比特币一样,具有创新技术的中立性,即这项技术或事件并不存在对错,而是ICO具体的项目和操盘的模式,决定着对错。当然,ICO比区块链和比特币更进一步的是,它是一种绕开了监管体系之外的、具有跨地域低门槛快传播的网络效应、流通性极高的融资手段,因此更容易引起监管机构的关注。

而事实上,最初ICO只是数字货币爱好者的一种社区行为,数字货币和区块链项目向早期爱好者出售项目代币。项目团队通过ICO获取技术开发和市场拓展资金;而项目爱好者通过ICO支持项目,同时也可在所参与的代币进入交易市场后选择交易退出。而随着数字货币以及区块链的不断发展开始被越来越多人接受并参与,才开始有了后面的投机分子和投机项目浑水摸鱼。

对于这样一种在区块链和比特币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新事务,尤其是后来部分投机分子和骗子项目的大肆融资敛财,我们的媒体是如何展现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呢?

分析整个脉络,在“ICO被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炮制过程中,源头是财新的“援引知情人士消息”和“央行相关人士研究”而得出的结论。而作为依据的区块链大会被叫停,能够看到的通知是因为“安全”,一个会议几千人,在北京,在十九大即将召开之前,稳定是大于一切的,安全的确比区块链和ICO更重要,拿这个莫须有的事件来判定有些牵强。

当然,媒体可以委屈的说:几天后的七部委联合公告,不已经定性了么?

的确,过了几天后的联合公告是发布了类似的提醒,但在几天前的你基于莫须有的事件来判定,那个时候还没有任何文件正式定性或者相关案例已经判定,你这是预测代为定性还是作为代言人提前吹风呢?

我几乎要相信你的代言人吹风的性质了,因为在七部委联合公告里面只是提到涉嫌非法集资,而你的媒体资讯稿里面已经是“呼吁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及早部署,不能让这些犯罪嫌疑人跑了”,连“犯罪嫌疑人”都用上了,请问你是执法机构还是媒体机构?回想一些媒体的“用马克思主义来XXX”的文章,再看这些媒体的犯罪嫌疑人和定性的文章,文革之风越来越弄,就算吹风也不能这样无所不用其极啊……

对于创新的事务,我们是不是能够保持一点儿包容和中立呢?

这让我想起另外一件互联网金融的创新:P2P,曾几何时,媒体对P2P和现金贷一路追杀,何曾相似呢?

监管机构已经认识到P2P的创新和互补性以及它的普惠一面,问题不是P2P,而是P2P里面那些投机分子比如e租宝,用虚假项目个高额回报来骗取投资人的资金,我们需要打击的是类似e租宝这些借用P2P的新事物来骗钱的人或项目,而不是要打击合规的P2P。

同样,ICO的项目,不乏一些好的区块链项目和数字货币项目,当然近期也涌现出类似e租宝的投机分子和投机项目,甚至部分项目就是骗子项目。那么,我们是绞杀ICO还是绞杀e租宝?相信你们都有自己的答案了。

对比国内的融资环境,有的领域融资过度,比如股市;有的领域融资贫乏,比如农业和中小企业;ICO对于创新的项目,不失为一个有效的融资手段,如果能够加强监管规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如果能够与实际的实体产业结合,基于区块链和比特币技术帮助实体产业实现资产的数字化和货币化,在监管和备案机制下为农业或中小企业融到所需的比特币,进行区块链和数字货币项目的建设,岂不是一个很好的创新?

比如,大数据的数据资产交易中心,就可以将数据利用比特币技术实现货币化(数币),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数据资产交易中心平台,各个需要大数据的个人、企业都可以参与项目的融资获得部分使用权,这样的ICO不是很好吗?

比如,将没人愿意投的农业,把相对标准化的马铃薯产品作为对标资产,基于试点区域的总产量进行货币化(薯币),募集比特币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马铃薯的资产数字化和资产交易中心,实现马铃薯数字银行,进一步为农民、链条里面的生产储存贸易加工等企业提供融资手段,这样的ICO不是很好吗?

然而监管机构比如央行等相关研究人士,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观点还是比较清晰和客观的。我们的媒体人,作为知识分子,不要变成一撮小知识分子,善于抓住热点进行落井下石和痛打落水狗,当然这算不上见不得人好,而是可能对创新的一种彷徨吧。

世事难料,或许也有另一种狗血可能性:你们是抄底的操盘手代言人?

最后声明:以上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此为亿邦专栏作者文章,如要转载请签订内容转载协议,联系run@ebrun.com

文章来源:亿邦动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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